关于对各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分局)2018年10月份督察考评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3-11 10:34    阅读:   字号大小:   

        根据《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考评办法》规定,本月,市城管督察机动大队对各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分局)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察考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一般督察事项督办情况

       在一般督察事项中,市城管督察机动大队通过数字城管系统共向各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分局)派遣督办案件6644件,结案6445件,其中按时结案6147件,按时结案率为95.38%。各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分局)按照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开展各项整治行动125次,取缔清理占道摊点、店外经营、倚店及跨店经营等1394处,清理“三乱”小广告、各类落地招牌等2586处,签订《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4031份。

二、专项督察事项督办情况

     在专项督察事项中,市城管局督察机动大队对涉及摊群点规范化管理、户外广告规范化设置、违法建设巡查控制和队伍建设等14项内容进行了督察。

       户外广告规范化设置工作。市城管督察机动大队对各区局(分局)经市局审批的户外广告、门头招牌、节假日(含双休日)期间户外宣传点设置情况进行3轮次抽查。抽查户外广告、门头招牌共18件,13件经审批同意设置的已按要求设置,2件经审核不同意设置的均未设置,3件要求重报的均未设置。节假日(含双休日)期间户外广告宣传点设置情况共抽查36处,36处有审批手续且能按审批要求设置。数字城管系统发现非法户外广告、宣传点及破损广告(含宣传条幅)、门头招牌等共计1391件,结案1325件,结案率95.26%。

       违法建设巡查控制工作。各区城管执法局(分局)继续保持违法建设整治力度,均已建立了违建巡查台账。田家庵区城管行政执法局自行巡查发现6处违法建设,已全部拆除; 谢家集区城管行政执法局自行巡查发现1处违法建设,已全部拆除;八公山区城管行政执法局自行巡查发现1处违法建设,已全部拆除;大通区城管行政执法局、高新区城管行政执法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行政执法分局自行巡查均未发现违法建设。经查,各区局(分局)均有巡查记录,且能按要求报送巡查情况周报表。

       本月淮河以南各区局(分局)共计拆除违法建设约9360平方米。

投诉举报案件办理情况。10月份,各区局(分局)共办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769件(其中,市长公开办(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转办494件,群众投诉258件,媒体曝光1件,领导批办3件,政风行风6件,政务服务网7件。其中办结762件,未办结7件,办结率99.09%。

队伍建设工作。各区局(分局)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按要求做好各类资料报送、注重学习宣传、加强内部督察、严格工作秩序和纪律。

      资料报送方面。各区局(分局)能按要求向市局督察大队报送工作总结和计划、节假日值班表及各类重点、专项、日常工作材料等,单位通讯、网络等安全畅通,单位领导通讯工具畅通,能坚持工作备案制度。     

      学习宣传方面。学习方面,各单位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能认真组织集中学习,有学习现场照片、单位学习记录本、签到簿、个人学习笔记。宣传方面,各单位在《淮南日报》、《淮南新闻联播》、《淮河早报》、《今晚800》、《淮南先锋网》、《淮南新闻网》、《淮南文明网》等市级媒体发表正面报道26篇,《安徽工人日报》、《安徽网》等省级媒体发表正面报道1篇,开展文明创建街头宣传4次,向市局督察大队报送工作信息符合要求。 

        内部督察方面。各单位按要求建立、健全了内部督察机制,明确了分管领导,设立督察机构,有专职督察人员,建立、完善督察机构职责和办法,督察工作计划、日志、台帐及各类资料比较完善。

工作秩序方面。各单位均已建立考勤管理制度,病、事、公休等请、销假手续齐全,按月对单位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公示。 

       工作纪律方面。本月,市城管督察机动大队通过视频监控摄像头对各区局(分局)列队早点名情况各进行了23次检查(本月共31天,节假日8天,工作日23天),早点名制度落实情况总体较好,本月应到人数与实到人数相符。通过督察人员对各区局(分局)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共进行了10次抽查,抽查情况总体较好。

三、重点督察事项办理情况

       市城管督察机动大队对突击性阶段性整治活动、批办交办的重点案件以及媒体曝光等问题进行了重点督办。

       本月,市局督察大队对淮河以南各区城管执法局(分局)焚烧类烟尘、油烟的整治情况、户外广告设置、违法建设巡查防控等进行了专项督察。从督察情况看,各区均能按照要求做好台账记录、信息报送及巡查管理工作。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户外广告设置不够规范;二是各区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早市、夜市摊点占道经营、出店经营、高音喇叭噪声扰民、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三是少数区烧烤炉子、饮食摊点仍然在使用散煤作为燃料且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经营性小煤炉(灶)等现象。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29条责任路段管理有待加强。如,大通区高铁站沿路占快车道晾晒谷物,谢家集区卧龙山西路宋氏菜馆落地招牌等。

     (二)部分路段乱堆放现象未能及时清除。如,高新技术开发区纬十三路高速大队标牌东路北侧堆放杂物,八公山区纬六路紫金华庭对面废品回收站乱堆放垃圾等。

     (三)部分路段占道经营未能及时取缔。如,经济技术开发区田大南路通运轮胎乱堆放,田家庵区朝阳中路商贸文化广场至市环保局段摊点占道经营等。

五、各单位督察考评得分情况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行政法分局(95.86)、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南新区)城管行政执法分局(93.54分)、大通区城管行政执法局(93.27分)、八公山区城管行政执法局(92.69分)、田家庵区城管行政执法局(92.20分)、谢家集区城管行政执法局(91.08分)。

       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后,各区局(分局)要严格按照会议精神及市局部署,对照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强力推进各项整治行动,全面推进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奋力打好“创城”攻坚战。

        附件:各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分局)2018年10月份督察考评评分表  

 

 

                               2018年11月19日


217号 关于对各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分局)2018年10月份督察考评情况的通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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