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各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分局)2019年1月份督察考评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3-11 10:43    阅读:   字号大小:   

        根据《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考评办法》规定,本月,市城管督察机动大队对各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分局)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察考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一般督察事项督办情况

       在一般督察事项中,市城管督察机动大队通过数字城管系统共向各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分局)派遣督办案件9103件,结案8828件,其中按时结案8568件,按时结案率为94.12%。各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分局)按照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开展各项整治行动95次,取缔清理占道摊点、店外经营、倚店及跨店经营等1155处,清理“三乱”小广告、各类落地招牌等3049处。

二、专项督察事项督办情况

       在专项督察事项中,市城管局督察机动大队对涉及摊群点规范化管理、户外广告规范化设置、违法建设巡查控制和队伍建设等14项内容进行了督察。

       户外广告规范化设置工作。市城管督察机动大队对各区局(分局)经市局审批的节假日(含双休日)期间户外宣传点设置情况进行4轮次抽查,共抽查25处,均有审批手续且能按审批要求设置。数字城管系统发现非法户外广告、宣传点及破损广告(含宣传条幅)、门头招牌等共计941件,结案883件,结案率93.84%。

       违法建设巡查控制工作。各区城管执法局(分局)继续保持违法建设整治力度,均已建立了违建巡查台账。田家庵区城管行政执法局自行巡查发现1处违法建设,已全部拆除;八公山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大通区城管行政执法局、谢家集区城管行政执法局、高新区城管行政执法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行政执法分局自行巡查均未发现违法建设。经查,各区局(分局)均有巡查记录,且能按要求报送巡查情况周报表。

       本月淮河以南各区局(分局)共计拆除违法建设约8732 平方米。

投诉举报案件办理情况。1月份,各区局(分局)共办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627件,按案件来源分类,市长公开办(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转办451件,群众投诉173件,媒体曝光3件。其中办结621件,未办结6件,办结率99.04%。

       队伍建设工作。各区局(分局)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按要求做好各类资料报送、注重学习宣传、加强内部督察、严格工作秩序和纪律。

        资料报送方面。各区局(分局)能按要求向市局督察大队报送工作总结和计划、节假日值班表及各类重点、专项、日常工作材料等,单位通讯、网络等安全畅通,单位领导通讯工具畅通,能坚持工作备案制度。     

       学习宣传方面。学习方面,各单位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能认真组织集中学习,有学习现场照片、单位学习记录本、签到簿、个人学习笔记。宣传方面,各单位在《淮南日报》、《淮南新闻联播》、《淮河早报》、《今晚800》、《淮南先锋网》、《淮南新闻网》、《淮南文明网》等市级媒体发表正面报道26篇,《美好安徽》、《安徽网》等省级媒体发表正面报道4篇,开展文明创建街头宣传6次,向市局督察大队报送工作信息符合要求。 

       内部督察方面。各单位按要求建立、健全了内部督察机制,明确了分管领导,设立督察机构,有专职督察人员,建立、完善督察机构职责和办法,督察工作计划、日志、台帐及各类资料比较完善。

工作秩序方面。各单位均已建立考勤管理制度,病、事、公休等请、销假手续齐全,按月对单位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公示。 

       工作纪律方面。本月,市城管督察机动大队通过抽查对各区局(分局)列队早点名情况各进行了15次检查(本月共31天,节假日8天,工作日23天),早点名制度落实情况总体较好,本月应到人数与实到人数相符。通过督察人员对各区局(分局)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共进行了12次抽查,抽查情况总体较好。

三、重点督察事项办理情况

       市城管督察机动大队对突击性阶段性整治活动、批办交办的重点案件以及媒体曝光等问题进行了重点督办。

       本月,市局督察大队对淮河以南各区城管执法局(分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整治、焚烧类烟尘、油烟的整治情况、户外广告设置、违法建设巡查防控、校园周边摊点群等进行了专项督察。从督察情况看,各区均能按照要求做好台账记录、信息报送及巡查管理工作。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户外广告设置不够规范;二是各区仍存在部分校园周边摊点占道经营、经营不规范、等现象;三是个别区饮食摊点使用散煤、经营性小煤炉(灶)现象仍存在,部分烧烤店未按要求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等现象。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待加强。如,高新区和畅街路南三和美食广场摊贩使用小煤炉;大通区居庆路路西居仁村十字路向西卖老鸭汤使用小煤炉等。

       (二)部分路段乱堆放现象未能及时清除。如,谢家集区望峰岗南路远路轮胎乱堆放;开发区建设北路和平轮胎门前堆放等。

       (三)部分路段占道经营未能及时取缔。如,淮凤路孔集段大阳电动车占道经营;田家庵区人民北路小鸟电动车店外经营等。

五、各单位督察考评得分情况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南新区)城管行政执法分局(96.86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行政法分局(95.91)、八公山区城管行政执法局(95.54分)、谢家集区城管行政执法局(95.5分)、大通区城管行政执法局(94.96分)、田家庵区城管行政执法局(93.79分)。

       各区局(分局)要按照市局统一部署,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创城工作成果,持之以恒、真抓实干,继续抓好烟花爆竹禁放、油烟烧烤、隔离桩设置、车辆乱停放、摊群点分类治理等工作,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


       附件:各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分局)2019年1月份督察考评评分表   

 

                           2019年2月18日

1月份考评通报(送审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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