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各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分局)2021年1月份督察考评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2-25 10:33   作者:督察大队    来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管局)   阅读:   字号大小:   

    根据《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考评办法》规定,本月,市城管督察机动大队对各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分局)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察考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一般督察事项督办情况

    在一般督察事项中,市城管督察机动大队通过数字城管系统共向各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分局)派遣督办案件7091件,结案7057件,结案率为99.52%。各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分局)按照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开展各项整治行动4305次,取缔清理占道摊点、店外经营、倚店及跨店经营等1261处,清理“三乱”小广告、各类落地招牌等3677处。

二、专项督察事项督办情况

    在专项督察事项中,市城管督察机动大队对涉及摊群点规范化管理、户外广告规范化设置、违法建设巡查控制和队伍建设等14项内容进行了督察。户外广告规范化设置工作。市城管督察机动大队对各区局(分局)经市局审批的节假日(含双休日)期间户外广告、门头招牌、户外宣传点设置情况进行了抽查,共抽查22处,均有审批手续且能按审批要求设置。数字城管系统发现非法户外广告、宣传点及破损广告(含宣传条幅)、门头招牌等共计1883件,结案1780件,结案率94.53%。

    违法建设巡查控制工作。各区城管执法局(分局)继续保持违法建设整治力度,本月共巡查发现19处违法建设。其中,田家庵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巡查发现9处违法建设,八公山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巡查发现1处违法建设,高新区城管行政执法分局巡查发现9处违法建设。大通区城管行政执法局、谢家集区城管行政执法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行政执法分局自行巡查未发现违法建设。经查,各区局(分局)巡查发现的违法建设均已全部拆除,且能按要求报送巡查拆除情况周报表。

    本月淮河以南各区局(分局)共计拆除违法建设约1064.86平方米。

    “创城攻坚”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按照市局工作要求,大队依托数字城管系统对“两节两会”期间创城攻坚综合整治及城区沿路菜市场周边市容环境进行了摸底和专项采集。本月向各区采集、派遣案件情况:一是“两节两会”期间创城攻坚综合整治市容环境采集、派遣案件共计7144件,按期整改6664件,平均整改率为93.28%;二是城区45处沿路菜市场周边市容环境采集、派遣案件共计508件,按期整改466件,平均整改率为91.73%。

    投诉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各区局(分局)共办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587件,按案件来源分类,市长公开办(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转办438件,群众投诉135件,领导交办2件,媒体曝光10件,政民互动1件,重点案件1件,未办结2件,办结率99.66%。

队伍建设工作。各区局(分局)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按要求做好各类资料报送、注重学习宣传、加强内部督察、严格工作秩序和纪律。

    资料报送方面。本月,各区局(分局)均能按要求向市局督察大队报送工作总结和计划、节假日值班表及各类重点、专项、日常工作材料等,单位通讯、网络等安全畅通,单位领导通讯工具畅通,能坚持工作备案制度。

    学习宣传方面。学习方面,各单位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能认真组织集中学习,有学习现场照片、单位学习记录本、签到簿、个人学习笔记。宣传方面,各单位在《淮南日报》、《淮南新闻联播》、《淮河早报》、《今晚800》、《淮南先锋网》、《淮南新闻网》、《淮南文明网》等市级媒体发表正面报道24篇,向市城管督察机动大队报送工作信息符合要求。 

    内部督察方面。各单位按要求建立、健全了内部督察机制,明确了分管领导,设立督察机构,有专职督察人员,建立、完善督察机构职责和办法,督察工作计划、日志、台帐及各类资料比较完善。

    工作秩序方面。各单位均已建立考勤管理制度,病、事、公休等请、销假手续齐全,按月对单位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公示。 

工作纪律方面。本月,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取消各单位集中早点名,防止人员聚集。通过督察人员对各区局(分局)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共进行了4次抽查,抽查情况总体较好。

三、重点督察事项办理情况

    市城管督察机动大队对突击性阶段性整治活动、批办交办的重点案件以及媒体曝光等问题进行了重点督办。

本月,对淮河以南各区城管执法局(分局)大气污染防治、“三站一场”、城市出入口周边市容环境等进行了重点督察。从督察情况看,各区均能按照要求做好台账记录、信息报送及巡查管理工作,但也还存在一些管理不够到位的现象,比如城区部分重点路段市容环境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路段店外经营(店外堆放)需加强管理。如:经开区水厂南路宏浩钣金店外修车,高新区三和街丽好浴池南侧路口流摊占道经营等。

(二)部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路段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如:大通区洛九路好运轮胎落地招牌,八公山区淮凤路山王段哈飞洗车设置招牌未见审批手续等。

(三)部分路段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待加强。如:田家庵区基地美食街孙氏土豆片、上海生鲜灌汤包使用小煤炉,谢家集区李郢孜宋氏板面使用经营性小煤炉等。

五、各单位督察考评得分情况

    八公山区城管行政执法局96.87(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行政执法分局96.85(分)、谢家集区城管行政执法局96.41(分)、大通区城管行政执法局96.16(分)、田家庵区城管行政执法局95.62(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南新区)城管行政执法分局95.6(分)。

各区局(分局)要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市容管理综合整治工作,围绕全市城市管理工作,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市容环境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为广大市民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市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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