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各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分局)2021年6月份督察考评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7-30 16:05   作者:督察大队    来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管局)   阅读:   字号大小:   

    根据《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考评办法》规定,本月,市城管督察机动大队对各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分局)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察考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一般督察事项督办情况

    在一般督察事项中,市城管督察机动大队通过数字城管系统共向各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分局)派遣督办案件6911件,结案6848件,结案率为99.09%。各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分局)按照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开展各项整治行动4573次,取缔清理占道摊点、店外经营、倚店及跨店经营等1528处,清理“三乱”小广告、各类落地招牌等3761处。

二、专项督察事项督办情况

    在专项督察事项中,市城管督察机动大队对涉及摊群点规范化管理、户外广告规范化设置、违法建设巡查控制和队伍建设等14项内容进行了督察。

    户外广告规范化设置工作。市城管督察机动大队对各区局(分局)经市局审批的节假日(含双休日)期间户外广告、门头招牌、户外宣传点设置情况进行了抽查,共抽查16处,均有审批手续且能按审批要求设置。数字城管系统发现非法户外广告、宣传点及破损广告(含宣传条幅)、门头招牌等共计1323件,结案1254件,结案率94.78%。

    违法建设巡查控制工作。各区城管执法局(分局)继续保持违法建设整治力度,本月共拆除38处违法建设。其中,田家庵区城管行政执法局拆除18处违法建设,大通区城管行政执法局拆除4处违法建设,谢家集区城管行政执法局拆除4处违法建设,八公山区城管行政执法局拆除2处违法建设,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行政执法分局拆除3处违法建设,高新区城管行政执法分局拆除7处违法建设。

    本月淮河以南各区局(分局)共计拆除违法建设约2107.6平方米。

    市容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按照市局工作要求,大队依托数字城管系统对城市市容环境“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淮南以南六区摊群点管理问题每日专项排查、各类占道摊点排查整治工作等进行专项督察、督办:一是城市市容环境“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涉及整改事项2796件,整改率为 98.46 %;二是淮南以南六区摊群点管理问题每日专项排查涉及整改事项107件,整改率为 91.59%;三是淮南以南六区各类占道摊点排查整治涉及整改事项585件,整改率73.68%。                 

    投诉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向各区城管局、分局转办案件共计815件,按案件类型分类,其中市容类449件,占总案件数的55.09%,规划类153件,占总案件数的18.77%,环保类213件,占总案件数的26.13% 。

    队伍建设工作。各区局(分局)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按要求做好各类资料报送、注重学习宣传、加强内部督察、严格工作秩序和纪律。

    资料报送方面。本月,各区局(分局)均能按要求向市局督察大队报送工作总结和计划、节假日值班表及各类重点、专项、日常工作材料等,单位通讯、网络等安全畅通,单位领导通讯工具畅通,能坚持工作备案制度。     

    学习宣传方面。学习方面,各单位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能认真组织集中学习,有学习现场照片、单位学习记录本、签到簿、个人学习笔记。宣传方面,各单位在《淮南日报》、《淮南新闻联播》、《淮河早报》、《今晚800》、《淮南先锋网》、《淮南新闻网》、《淮南文明网》等市级媒体发表正面报道19篇,在省级媒体发表正面报道1篇,向市城管督察机动大队报送工作信息符合要求。 

内部督察方面。各单位按要求建立、健全了内部督察机制,明确了分管领导,设立督察机构,有专职督察人员,建立、完善督察机构职责和办法,督察工作计划、日志、台账及各类资料比较完善。

    工作秩序方面。各单位均已建立考勤管理制度,病、事、公休等请、销假手续齐全,按月对单位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公示。 

工作纪律方面。本月,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取消各单位集中早点名,防止人员聚集。通过督察人员对各区局(分局)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共进行了4次抽查,抽查情况总体较好。

三、重点督察事项办理情况

    市城管督察机动大队对突击性阶段性整治活动、批办交办的重点案件以及媒体曝光等问题进行了重点督办。

本月,对淮河以南各区城管执法局(分局)校园、公共游园、风景区周边等重点路段及中高考期间市容环境等进行了重点督察。从督察情况看,各区均能按照要求做好台账记录、信息报送及巡查管理工作,但也还存在一些管理不够到位的现象,比如人行道车辆乱停放等需进一步加强管理。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路段店外经营(占道经营)需加强管理。如:大通区上窑段小韦汽车养护店外经营,八公山区毕家岗骨汁牛肉汤店外经营等。

    (二)部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路段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如:田家庵区广场北路新体育场旁如意烧烤油烟排放大、净化器脏污,谢李路四知堂中医院落地招牌等。

    (三)部分路段乱堆放管理有待加强。如: 经开区月伴湾西路来优品乱堆放,高新区和风街金融广场西路口乱堆放等。

五、各单位督察考评得分情况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行政执法分局97.12(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南新区)城管行政执法分局96.07(分)、八公山区城管行政执法局95.98(分)、大通区城管行政执法局94.89(分)、田家庵区城管行政执法局94.52(分)、谢家集区城管行政执法局94.08(分)。

    各区局(分局)要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市容管理综合整治工作,扎实推进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持续推进的百日攻坚行动中,不断巩固和提升整治工作成效为广大市民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市容环境。

 

                   2021年7月26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