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月份我市数字城管系统考评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3-11 11:00    阅读:   字号大小:   

        1 月份,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区(管委 会)及各相关责任部门(单位)紧紧围绕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目 标,切实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全面履行城市管理职责,营造了 干净、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系统运行主要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月份,市数字城管系统通过系统平台向田家庵区政府、 大通区政府、谢家集区政府和市交通局等 27 家责任单位和专业 部门派遣案件 11576 件(含计入下月案件和部分延期案件)。 本月,应结案数 11067 件,结案数 10685 件,结案率 96.55%。

       (二)案件分类

       受理的各类案件中按事、部件分,事件 10285 件,部件 1291 件。在受理的 10285 件事件类案件中,市容环境类 4287 件,宣 传广告类 3082 件,施工管理 511 件,街面秩序类 2319 件,突 发事件类 80 件,其他事件 6 件。其中,市容环境类和宣传广告 类案件为多发案件。在受理的 1291 件部件类案件中,公用设施 类 528 件,交通设施类 437 件,市容环境设施类 133 件,园林 绿化设施类 193 件。其中,交通设施类和公用设施类案件为多 发案件。

       (三)高发分析

       1 月份,事、部件问题发生数量排列前 10 位的是:非法小 广告、暴露垃圾、乱堆物料、违规标语宣传品、绿地脏乱、无 照经营游商、机动车乱停放、道路不洁、违规户外广告、施工 废弃料。非法小广告类案件位居第一,共 866 件,结案 850 件, 结案率 98.15%。暴露垃圾类案件位居第二,共 766 件,结案 716件,结案率 93.47%。乱堆物料类案件位居第三,共 708 件,结 案 596 件,结案率 84.18%。

        (四)高发地段(区域)

       1、田家庵区本月案卷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 5 个路段(淮河 大道、洞山路、朝阳路、国庆路、龙湖路)共计采集 1237 条, 占田家庵区总案件的 39.36%。

       2、大通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 3 个路段(洞山路、国 庆路、高铁站)共计采集 768 条,占大通区总案件的 63.79%。

       3、经济开发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 3 个路段(国庆路、 朝阳东路、田大路)共计采集 375 条,占经济开发区总案件的 47.83%。

       4、谢家集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 3 个路段(蔡新路、 洞山西路、卧龙山路)共计采集 439 条,占谢家集区总案件的 55.50%。

       5、八公山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 2 个路段(蔡新路、 八公山路)共计采集 552 条,占八公山区总案件的 44.13%。 6、高新区(山南新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 3 个路段 (淮河大道、二通道、民裕街)共计采集 236 条,占高新区总 案件的 21.07%。

       二、案件办理情况

       (一)日常派遣案件办理情况 1 月份,在市城管办、各县区(管委会)和各相关部门的 共同努力下,城市管理工作成效稳步提升。具体表现在:

       一是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深入推进市容集中整治工作。本月,田 家庵区政府扎实开展禁燃禁放工作,全力做好“零点行动”; 同时,继续推进湖滨公园城一期项目征迁拆除、设置硬隔离、 强化道路洗扫洒水等一系列整治工作。大通区政府开展迎节庆市 容整治工作,清理占道经营、流动摊点 450 余处,清除沿路暴 露垃圾 30 余吨。谢家集区政府开展辖区市容整治,取缔流摊 500 余处、清除“三乱”小广告 130 余处。八公山区政府取缔 流摊 320 余处、规范饮食等摊群集中经营区域 12 处,清除各类 占道垃圾 23 吨。高新区管委会在沿山路等重点路段设置宣传 点,悬挂宣传条幅,组织人员巡查、值守,持续推动禁燃禁放 工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清理“三乱”小广告 280 处,清除垃 圾 130 吨,设置人行道 U 型栏 224 个。寿县政府通过系统平台向责任单位和专业部门派遣案件 1836 件,其中,应结案数 1826 件,结案数 1696 件,结案率 93%。凤台县政府通过系统平台向 责任单位和专业部门派遣案件 1930 件,应结案数 1928 件,结 案数 1899 件,结案率 98.49%。潘集区政府清理生活垃圾 2430 吨,清除各类乱张贴广告 450 余处,开展禁燃禁放工作,发放 宣传材料 3000 余份。毛集实验区管委会巡查制止违规抛洒 45 起,清除各类垃圾 260 吨。

       二是各涉城部门认真履行城市管理 工作。本月,市公安局修复了朝阳东路、舜耕中路等路段破损 的交通护栏等设施。市建委修护了蔡新北路、丁山路等路段损 坏的人行道和护树设施。市水利局清理了沿淮路堆放的杂物。 市交通局修复了洞山东路、淮滨路等路段损毁的公交设施。淮 南中燃公司修复了洛河大道损坏的燃气井盖。首创水务公司抢 修了十涧湖西路游园破裂的供水管道。淮南供电公司修复了青 桐大道、东纬一路损坏的高压电力井盖。淮南西站清理了高铁 站周边广场的垃圾和杂物。建发集团清理了人民南路等路段脏 污的公交站牌。东华实业公司清除了洞山东路路北侧的垃圾。 淮南电信公司、淮南移动公司、淮南联通公司、淮南安广网络 修复了学院南路、淮河大道等路段破损、移位的网络通讯井盖 和交接箱等设施。

       三是民生类热难点问题得到及时处置。1 月 份,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共受理、转办各类投诉举报案件 627 件,结案 621 件,结案率 99%。其中,八公山区政府针对群众反映商业街部分广告牌破损严重影响市容问题,组织城管部门 开展辖区破损户外广告集中整治,共拆除淮凤路、商业街等路 段破损广告牌 7 处,对商业街沿街建筑物二楼以上残留锈蚀广 告牌框架进行集中拆除,消除了安全隐患。田家庵区政府针对 群众反映淮滨路摊点群占道经营现象,组织城管部门采取疏堵 结合的方式,将淮滨路相关摊点群迁移到新启动的金太阳美食 城统一规范管理,既解决了民生问题,又提高了老城区的市容环境。         

      (二)重点督办事项办理情况

       1 月份,市城管办重点督办事项 64 件,其中 60 件已办结, 3 件整改不到位,1 件整改不彻底。根据复查情况,我办决定对 已经办结的事项不予扣分。对寿县政府明珠大道西段正新轮胎 门前占道堆放整改不到位事项;潘集区政府淮潘路陶圩段银光 装潢部店外堆放杂物整改不到位事项和毛集实验区管委会中梁 大道沿路多处店外堆放占道经营整改不彻底事项各扣 2 分,对 高新区管委会润水路大气物理研究所对面堆放垃圾整改不彻底 事项扣 1 分。上述办理不彻底的事项,将纳入 2019 年 2 月份重 点督办事项予以滚动考评。

       (三)远郊县区城市管理考核情况 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 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府秘〔2015〕3 号)要求,本月,市城管办对数字城管未覆盖的寿县、凤台县、潘集区、毛集实验区 采取了机动巡查的方式开展考评,共对远郊县区开展了专项督 察 24 次,督办事项 450 件,未整改事项 14 件。根据《淮南市 远郊县区城市管理月度考评办法(试行)》(淮城办〔2016〕 18 号)及《各县、区(管委会)数字化城市管理月末现场考评 办法(试行)》(淮城办〔2016〕35 号)规定进行计分排名, 对未整改事项将列入 2019 年 2 月份督办事项继续滚动考评计 分。

       三、存在问题和要求

        (一)部分单位城市管理工作责任意识不强。如,1 月份, 大通区政府 69 件数字城管案件办理不及时,导致排名最后;淮南供电公司本月 7 件案件未能按期处置,影响了数字城管系统 运行效率等。


       (二)部分公共设施损坏维护不及时。如,1 月份,国庆 中路、朝阳西路等路段部分道路破损未能及时维护;朝阳西路、 卧龙山路等路段多处交通护栏损坏未及时处理;大桥南路周边 电力井盖破损未及时修复等。

       (三)部分路段市容管理不到位。如,田家庵区湖滨小商 品批发市场机动车道游商占道经营现象较为突出;大通区九大 路、洛九路等路段摊点占道经营现象屡禁不止;毛集实验区兴 湖南路落地招牌和暴露垃圾未及时清除等。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市城管办要求各县、区(管委会) 和各相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创新中国成立家文明城 市为目标,围绕文明创建“八大整治行动”,切实组织开展本 辖区、本部门城市管理工作,努力实现城市管理工作新突破、 新发展、新绩效,不断提升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水平。

       附件:1.1 月份各县、区(管委会)城市管理月度考评综合 得分统计表

               2.1 月份各县、区(管委会)环卫专业化考评得分统计表

               3.1 月份淮南市数字城管系统各责任单位和专业部 门考评得分统计表


2019年1月份数字城管通报(印发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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