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0 月份我市数字城管系统考评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2-06 15:55   作者:督察大队    来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管局)   阅读:   字号大小:   

     10 月份,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区(管委 会)及各相关责任部门(单位)紧紧围绕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目 标,切实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全面履行城市管理职责,营造了 干净、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系统运行主要情况 

   (一)基本情况 10 月份,市数字城管系统通过系统平台向田家庵区政府、 大通区政府、谢家集区政府和市教体局等 28 家责任单位和专业 部门派遣案件 14222 件(含计入下月案件和部分延期案件)。 

    本月,应结案数 12344 件,结案数 12191 件,结案率 98.76%。 

   (二)案件分类 受理的各类案件中按事、部件分,事件 12365 件,部件 1857 件。在受理的 12365 件事件类案件中,市容环境类 5482 件,街 面秩序类 3093 件,宣传广告类 2687 件,施工管理类 925 件, 突发事件类 176 件。其中,市容环境类和街面秩序类案件为多 发案件。在受理的 1857 件部件类案件中,公用设施类 872 件, 交通设施类 474 件,园林绿化设施类 407 件,市容环境设施类 103 件。其中,公用设施类和交通设施类案件为多发案件。  

   (三)高发分析 

    10 月份,事、部件问题发生数量排列前 10 位的是:乱堆 物堆料、非法小广告、机动车乱停放、暴露垃圾、道路不洁、 施工废弃料、占道经营、道路破损、店外经营、无照经营游商。 乱堆物堆料类案件位居第一,共 1754 件,结案 1469 件,结案 率 83.75%。非法小广告类案件位居第二,共 1270 件,结案 1254 件,结案率 98.74%。机动车乱停放类案件位居第三,共 1253 件,结案 1140 件,结案率 90.98%。

  (四)高发地段(区域)

   1、田家庵区本月案卷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 5 个路段(淮河 大道、洞山路、朝阳路、国庆路、龙湖路)共计采集 2517 条, 占田家庵区总案件的 43.97%。 

    2、大通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 3 个路段(洞山路、国 庆路、高铁站)共计采集 1092 条,占大区总案件的 60.87%。 

    3、经济开发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 3 个路段(国庆路、 朝阳东路、田大路)共计采集 552 条,占经济开发区总案件的 59.23%。 

    4、谢家集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 3 个路段(蔡新路、 十涧湖路、卧龙山路)共计采集 884 条,占谢家集区总案件的 59.49%。 

    5、八公山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 2 个路段(蔡新路、 八公山路)共计采集 605 条,占八公山区总案件的 44.85%。 

    6、高新区(山南新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 3 个路段 (淮河大道、洛河大道、民裕街)共计采集 345 条,占高新区 总案件的 21.60%。        二、案件办理情况 

   (一)日常派遣案件办理情况 

    10 月份,在市城管办、各县区(管委会)和各相关部门的 共同努力下,城市管理工作成效稳步提升。具体表现在:

    一是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围绕创建,着力推进市容集中整治工作。 本月,田家庵区政府开展了“每日一路”专项整治和晚间综合 整治,继续实施“蓝天行动计划”和静态交通秩序整治等市容 专项整治工作。大通区政府开展“每日一路”专项整治,取缔 店外经营 280 余处,清理店外堆放 190 余处,拆除大型广告 19 处,查处、规范车辆 1895 台次。谢家集区政府取缔主次干道出 店经营 230 余处,清除各类非法小广告 205 处,清理背街小巷 各类杂物 30 余车。八公山区政府取缔店外经营 183 处,清理各 类非法广告 310 处,劝离、规范违停车辆 821 台次。开发区管 委会开展集中整治 28 次,清除了沿街晾晒 360 处、出店经营 183 处,三乱小广告 700 余处。高新区管委会集中力量整治了 民裕大街、泰宁大街等 10 条主次干道,取缔店外经营 330 余处, 清除店外乱堆放 109 处,清理垃圾杂物 13 车。寿县政府通过系 统平台向责任单位和专业部门派遣案件 1831 件,其中,应结案 数 1813 件,结案数 1646 件,结案率 90.79%。凤台县政府通过 系统平台向责任单位和专业部门派遣案件 1997 件,应结案数 1990 件,结案数 1944 件,结案率 97.69%。潘集区政府开展城 区市容集中整治,取缔占道经营 195 处,清除各类小广告 520 余处。毛集实验区管委会清理了出店经营 180 余处、各类违规 设置广告 144 处,取缔占道经营 122 处。

    二是各涉城部门履职 尽责,认真落实城市管理工作任务。本月,市公安局修复了振 兴路、蔡新南路等路段损坏的交通信号灯。市交通局修复了国 庆东路破损的机动车道路路面。市城乡建设局修复了湖滨路、 洞山中路等路段破损的雨水箅子和绿地护栏。首创水务公司修 复了朝阳东路损坏的上水井盖。淮南供电公司修复了洞山东路 损坏的电力井盖。东华实业公司清理了柳郢路堆放的生活垃圾。 淮南电信公司、淮南移动公司、淮南联通公司、淮南安广网络 修复了龙湖路、啤酒厂等路段损坏的通讯交接箱和通信井盖等 设施。

    三是聚焦民生,破解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10 月份, 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共受理、转办各类投诉举报案件 835 件, 结案 818 件,结案率 97.96%。其中,田家庵区政府针对群众反 映舜耕新村内经营刷车的店主占用小区公共面积违规搭建彩钢 瓦房屋行为,责令城管部门进行现场调查。经查,当事人未经 相关部门审批擅自建房属违法建设,立即组织城管执法人员和 专业工人依法对该处违法建筑予以拆除。 

   (二)重点督办事项办理情况 

    10 月份,重点督办事项 60 件,其中 55 件已办结,1 件未整改,1 件整改不到位,3 件整改不彻底。根据复查情况,我办 决定对已经办结的事项不予扣分。对大通区洞山东路中石化加 油站至桃源居段存在多处店外堆放、占道经营、占道修车、毁 绿停车、毁绿修路和施工围档未经审批设置不规范等问题未整 改事项扣 3 分。对潘集区政府珠江路菜市占道搭棚经营整改不到位事项扣 2 分。对寿县政府外环路西门外汇丰汽车店外洗车 整改不彻底事项;谢家集区卧龙山西路比德文店外经营整改不彻底事项;毛集实验区管委会中梁大道沿路多处店外堆放整改 不彻底事项各扣 1 分。上述办理不彻底的事项,将纳入2019年11月份重点督办事项予以滚动考评。 

   (三)远郊县区城市管理考核情况 

    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 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府秘〔2015〕3 号)要求,本月,市城 管办对数字城管未覆盖的寿县、凤台县、潘集区、毛集实验区 采取了机动巡查的方式开展考评,共对远郊县区开展了专项督 察 24 次,督办事项 499 件,未整改事项 33 件。根据《淮南市 远郊县区城市管理月度考评办法(试行)》(淮城办〔2016〕 18 号)及《各县、区(管委会)数字化城市管理月末现场考评 办法(试行)》(淮城办〔2016〕35 号)规定进行计分排名, 对未整改事项将列入 2019 年 11 月份督办事项继续滚动考评计 分。 

     三、存在问题和要求         

    (一)部分单位城市管理工作责任意识不强。如,10 月份, 大通区政府 59 件数字城管案件办理不及时,且重点事项案件未 按要求整改,导致排名最后;淮南建发集团本月仅 2 件数字城 管案件,但仍未能按期处置、回复,影响了数字城管系统运行 效率等。 

    (二)部分公共设施损坏维护不及时。如,10 月份,二通 道污损的监控电子眼箱未修复;电建路部分破损的机动车道未 修复;八公山路破损的电力井盖未修复等。 

     (三)部分路段市容管理不到位。如,田家庵区湖滨西路 店外经营现象较为突出;大通区洛九路非法小广告现象较多;毛集实验区颖凤路沿路乱堆放杂物未处理等。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市城管办要求各县、区(管委会)和各相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破 解城市管理难题,不断完善城市功能、优化管理服务、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治理能力,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1.10 月份各县、区(管委会)城市管理月度考评综合得分统计表 

     2.10 月份各县、区(管委会)环卫专业化考评得分统计表 

     3.10 月份淮南市数字城管系统各责任单位和专业部 门考评得分统计表

10月份部门得分表1.0.xls

2019年10月份各县、区(管委会)环 卫专业化考评得分统计表. xls1.0.xls

10月份综合得分表1.0.xls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