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1月份我市数字城管系统考评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12-17 08:48   作者:督察大队    来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管局)   阅读:   字号大小:   

    11月份,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区(管委会)及各相关责任部门(单位)紧紧围绕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目标,切实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全面履行城市管理职责,营造了干净、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系统运行主要情况

(一)基本情况

    11月份,市数字城管系统通过系统平台向田家庵区政府、大通区政府、谢家集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等28家责任单位和专业部门派遣案件13449件(含计入下月案件和部分延期案件)。本月,应结案数11840件,结案数11710件,结案率98.9%。

(二)案件分类

    受理的各类案件中按事、部件分,事件11783件,部件1666件。在受理的11783件事件类案件中,市容环境类4800件,宣传广告类2987件,街面秩序类2971件,施工管理类894件,突发事件类129件。其中,市容环境类和宣传广告类案件为多发案件。在受理的1666件部件类案件中,公用设施类596件,交通设施类578件,园林绿化设施类318件,市容环境设施类174件。其中,公用设施类和交通设施类案件为多发案件。  

(三)高发分析

    11月份,事、部件问题发生数量排列前10位的是:乱堆物堆料、机动车乱停放、非法小广告、暴露垃圾、户外广告破损、道路不洁、施工废弃料、道路破损、违规户外广告、店外经营。乱堆物堆料类案件位居第一,共1325件,结案1239件,结案率93.51%。机动车乱停放类案件位居第二,共1283件,结案1205件,结案率93.92%。非法小广告类案件位居第三,共1171件,结案1144件,结案率97.69%。

(四)高发地段(区域)

   1、田家庵区本月案卷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6个路段(洞山路、国庆路、淮舜路、淮河大道、舜耕路、龙湖路)共计采集1797条,占田家庵区总案件的33.94%。

   2、大通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2个路段(洞山路、国庆路)共计采集940条,占大通区总案件的53.99 %。

    3、谢家集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3个路段(蔡新路、十涧湖路、卧龙山路)共计采集899条,占谢家集区总案件的51.70 %。

    4、八公山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2个路段(蔡新路、淮凤路)共计采集773条,占八公山区总案件的60.16%。

    5、经济开发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2个路段(国庆路、朝阳东路)共计采集461条,占经济开发区总案件的55.74%。

   6、高新区(山南新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6个路段(淮河大道、润水路、淝水大道、民裕大街、和悦街、和风大街)共计采集721条,占高新区总案件的40.69%。

二、案件办理情况

(一)日常派遣案件办理情况

    11月份,市城管办、各县区(管委会)和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工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具体表现在:

    一是属地管理,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综合开展市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本月,田家庵区政府加强薄弱时段人民北路、广场北路、广场小区等早菜市和晚间市容治理,文明劝阻焚烧冥纸,持续严控违规小广告和拆违控违,持续推进静态交通秩序治理工作。大通区政府深入开展市容环境、交通秩序、违法建设、秸秆禁烧等综合整治,取缔店外经营280余处、店外堆放220余处、取缔流摊330余处,清除各类违规户外广告288处。谢家集区政府规范各类占道经营摊点480余处,清理“三乱”小广告160余处,清除乱堆放杂物60余处。八公山区政府规范各类占道经营摊点350余处、店外堆放杂物126处,清理违规“三乱”小广告120余处。开发区管委会清除乱堆放杂物38处,规范各类占道经营摊点130余处,清理“三乱”小广告379处。高新区管委会规范各类占道经营摊点160余处,清除沿街晾晒89处、乱堆放杂物170余处、清理“三乱”小广告300余处。寿县政府通过系统平台向责任单位和专业部门派遣案件2766件,其中,应结案数2734件,结案数2421件,结案率88.55%。凤台县政府通过系统平台向责任单位和专业部门派遣案件671件,应结案数671件,结案数584件,结案率87.03%。潘集区政府继续开展常态化创城工作和“两薄”时段管控工作,规范各类占道经营摊点35余处,清理“三乱”小广告400余处,规范乱停放车辆376辆。毛集实验区管委会规范各类占道经营摊点350余处,清除违规广告12处,规范乱停放车辆120余辆。

    二是部门联动,各涉城部门认真开展各项城市管理工作。本月,市公安局修复了广场北路损坏的交通信号灯。市交通局修复了舜耕西路损坏的公交站亭。市城乡建设局修复了朝阳东路金地月伴湾附近破损的雨水箅子。首创水务公司修复了淮舜南路破损的上水井盖。淮南供电公司修复了民裕大街破损的电力井盖。东华实业公司清理了洞山小街人行道乱堆放的杂物。淮南电信公司、淮南移动公司、淮南联通公司、淮南安广网络修复了丁山路和淮凤路等路段损坏的通信井盖和通讯交接箱等设施。

    三是关注民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11月份,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共受理、转办各类投诉举报案件870件,结案870件,结案率100%。其中,大通区政府针对群众反映上窑镇街边商铺占道搭建店外铁制顶棚的事项,责令城管部门进行整治。经执法人员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后,已对该处违章搭建的顶棚予以拆除,并安排执法人员加强了日常巡查管理,发现违章行为及时取缔。

(二)重点督办事项办理情况

    本月,市城管办重点督办事项51件,其中45件已办结,6件整改不彻底。根据复查情况,我办决定对已经办结的事项不予扣分。对大通区居仁村十字路口北段多处流动摊点占道经营整改不彻底事项,谢家集区洞山西路淮南六中对面绿化带内建材堆放整改不彻底事项,八公山区丁山路与二通道交叉口靓仔小院饭店门前乱堆放整改不彻底事项,经开区水厂南路辉达汽修店外修车整改不彻底事项,寿县寿蔡路时代倾城装饰对面占道乱堆放黄土整改不彻底事项,潘集天柱山路韵天大药房旁乱堆放建材整改不彻底事项各扣1分。上述事项,将纳入2020年12月份重点督办事项予以滚动考评。

(三)远郊县区城市管理考核情况

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府秘〔2015〕3号)要求,本月,市城管办对数字城管未覆盖的寿县、凤台县、潘集区、毛集实验区采取了机动巡查的方式开展考评,共对远郊县区开展了专项督察16次,督办事项710件,未整改事项22件。根据《淮南市远郊县区城市管理月度考评办法(试行)》(淮城办〔2016〕18号)及《各县、区(管委会)数字化城市管理月末现场考评办法(试行)》(淮城办〔2016〕35号)规定进行计分排名,对未整改事项将列入2020年12月份督办事项继续滚动考评计分。  

三、存在问题和要求

(一)部分单位城市管理工作责任意识不强。如,11月份,潘集区政府8件数字城管案件未整改,且重点事项案件办理不彻底,导致在县区政府(管委会)排名最后;中石化淮南分公司本月仅2件数字城管案件,但未能按时办理回复,影响了数字城管系统运行效率。

(二)部分公共设施损坏维护不及时。如,11月份,泉山路西交通护栏破损未及时修复;洞山东路、学院南路等多处破损的道路未及时修补;湖滨西路、水厂路等多处的电力井盖破损未修复等。

(三)部分路段市容管理不到位。如,潘集区黄河路名烟名酒店外经营未清除;田家庵区水厂路木材公司周边垃圾未处理;大通区洞山东路乱堆杂物未清除等。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市城管办要求各县、区(管委会)和各相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转化为推动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推进占道经营整治、车辆乱停放整治、主次干道整治向街巷延伸等精细化治理行动,努力塑造整洁有序、美丽宜居的城市形象。 

附件:1.11月份各县、区(管委会)城市管理月度考评综合得分统计表

2.11月份各县、区(管委会)环卫专业化考评得分统计表

3.11月份淮南市数字城管系统各责任单位和专业部门考评得分统计表

附件1:11月份综合得分表.xls
附件2:2020年11月份各县、区(管委会)环 卫专业化考评得分统计表. xls(修5.0)(1).xls
附件3:11月份部门得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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