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7月份我市数字城管系统考评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8-31 09:23   作者:督察大队    来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管局)   阅读:   字号大小:   

    7月份,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区(管委会)及各相关责任部门(单位)紧紧围绕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目标,切实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全面履行城市管理职责,营造了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市容环境。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系统运行主要情况

(一)基本情况

    7月份,市数字城管系统通过系统平台向八公山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市公安局等28家责任单位和专业部门派遣案件13497件(含计入下月案件和部分延期案件)。本月,应结案数12182件,结案数11973件,结案率98.28%。

(二)案件分类

    受理的各类案件中按事、部件分,事件类案件11576件,部件类案件1921件。在受理的事件类案件中,市容环境类4255件,街面秩序类3511件,宣传广告类2087件,施工管理类1417件,突发事件类296件,其他事件类10件。其中,市容环境类和街面秩序类案件为多发案件。在受理的部件类案件中,交通设施类618件,公用设施类543件,园林绿化设施类452件,市容环境设施类307件,其他设施类1件。其中,交通设施类、公用设施类案件为多发案件。      

(三)高发分析

    7月份,事、部件问题发生数量排列前10位的是:机动车乱停放、乱堆物堆料、无照经营游商、暴露垃圾、道路破损、非法小广告、道路不洁、户外广告破损、施工废弃料、非机动车乱停放。机动车乱停放类案件位居第一,上报案件数共1408件,立案数1364件,结案数1349件,结案率98.90%。乱堆物料类案件位居第二,上报案件数共1132件,立案数1111件,结案数1062件,结案率95.59%。无照经营游商类案件位居第三,上报案件数共1137件,立案数1109件,结案数1059件,结案率95.49%。

(四)高发地段(区域)

    1、田家庵区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6个路段(舜耕路、湖滨路、朝阳路、洞山路、淮舜路、国庆路)共计采集2250条,占田家庵区总案件的50.03%。     2、大通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3个路段(洞山路、国庆路、朝阳路)共计采集1144条,占大通区总案件的79.29%。

    3、谢家集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3个路段(蔡新路、十涧湖路、卧龙山路)共计采集1367条,占谢家集区总案件的68.32%。

    4、八公山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3个路段(蔡新路、淮凤路、二通道)共计采集909条,占八公山区总案件的75.24%。

    5、经济开发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3个路段(国庆路、朝阳东路、建设路)共计采集497条,占经济开发区总案件的51.43%。

   6、高新区(山南新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6个路段(淮河大道、润水路、淝水大道、民裕街、和悦街、和风街)共计采集688条,占高新区总案件的39.11%。                                   

二、案件办理情况

(一)日常派遣案件办理情况

    7月份,市城管办、各县区(管委会)和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工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具体表现在:

    一是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全力推进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本月,田家庵区政府集中整治主要路段及背街小巷,清理“三乱”小广告161处,组织拆除了违规设置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30余处,处罚违停车辆1143辆。大通区政府继续开展“百日攻坚”专项治理,取缔店外经营和流动摊点279处、店外堆放254处,拆除各类破损广告牌330余处。谢家集区政府结合创建攻坚任务,取缔出店、占道经营336余处,拆除破损户外广告16处,清理杂物垃圾12吨,规范非机动车辆停放156辆。八公山区政府结合“每日一路”专项整治,取缔流动摊点230余处、店外经营140余处,清除各类违规小广告120余处。经开区管委会开展市容集中整治8次,清除沿路乱堆放杂物59处,取缔出店经营、占道经营173处,清理“三乱”小广告193处。高新区(山南新区)管委会围绕创城开展市容整治,清理取缔各类占道经营369处、出店经营334处、乱堆放杂物215处,清理沿街占道晾晒175处。寿县政府通过县级数字城管系统平台向相关责任单位和专业部门派遣案件2008件,其中,应结案数1938件,结案数1900件,结案率98.04%。凤台县政府通过县级数字城管系统平台向相关责任单位和专业部门派遣案件2068件,其中,应结案数2067件,结案数2053件,结案率99.32%。潘集区政府持续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处罚违停车辆59辆,清除“三乱”小广告430余处,取缔违规经营114处。毛集实验区管委会取缔主次干道违规占道、店外经营510余处,劝导车辆规范停放82辆。

    二是各涉城部门认真开展各项城市管理工作。本月,市公安局清除了洞山东路、淮凤路等路段损坏的交通信号灯。市交通运输局修复了国庆中路、淮滨路等路段损坏的公交站亭设施。市教育体育局修复了老体育场大门东侧破损的广告灯箱。市城乡建设局补植了洞山西路、中央公园等路段裸露的绿地,疏通了洞山中路、淮河大道等路段堵塞的雨水箅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清理了湖滨中路的暴露垃圾。市建发集团修复了和风街破损的路名牌。淮南首创水务公司修复了青年路等路段破裂的供水管道。淮南供电公司修复了二通道路、民裕街等路段损坏的电力井盖。淮南中燃公司修复了舜耕西路损坏的燃气井盖。移动、电信、联通、安广网络等通讯公司修复了广场北路、泉山路等路段破损的通讯交接箱和网络井盖。

    三是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得到及时处置。7月份,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共受理、转办各类投诉举报案件730件,各单位均及时进行办理,案件办理回复率100%。其中,谢家集区政府针对群众反映谢家集区蔡新南路白马购物广场楼体破损户外广告存在安全隐患事项,安排谢家集区城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到现场检查,在确认存在安全隐患后,对该处破损户外广告牌进行了及时拆除,同时安排执法人员加强日常巡查,杜绝类似安全隐患,全力守护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二)重点督办事项办理情况

本月,市城管办重点督办事项55件,其中53件已办结,1件整改不到位,1件整改不彻底。根据复查情况,我办决定对已经办结的事项不予扣分。对谢家集区政府谢一路鑫达公司对面占道搭棚修车,油污满地整改不到位事项扣2分;对潘集区政府长江路沿路流动摊点占快车道经营整改不彻底事项扣1分。上述事项,将纳入2021年8月份重点督办事项予以滚动考评。

(三)远郊县区城市管理考核情况

    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府秘〔2015〕3号)要求,本月,市城管办对市级数字城管未覆盖的寿县、凤台县、潘集区、毛集实验区采取了机动巡查的方式开展考评,共对远郊县区开展了专项督察21次,督办事项669件,未整改事项12件。根据《淮南市远郊县区城市管理月度考评办法(试行)》(淮城办〔2016〕18号)及《各县、区(管委会)数字化城市管理月末现场考评办法(试行)》(淮城办〔2016〕35号)规定进行计分排名,对未整改事项将列入2021年8月份督办事项继续滚动考评计分。  

三、存在问题和要求

(一)部分单位城市管理工作责任意识不强。如,7月份,谢家集区政府36件数字城管案件未按时办理,且重点事项案件到期整改不到位,导致在县区政府(管委会)排名最后;淮南供电公司本月5件数字城管案件未能按时办理,影响了数字城管系统运行效率。

(二)部分公共设施损坏维护不及时。如,洞山西路龙泉派出所西侧道路破损未及时修复;淮河大道隧道至林场路段交通道路隔离桩倾斜未修复;学院南路和睦医院公交站亭对面人行道电力井盖破损未及时修复等。

(三)部分路段市容管理不到位。如,田家庵区广场北路赵店巷内暴露垃圾未及时清理;谢家集区平山路芳草园大市场门前店外经营未及时清理;潘集区平圩段店外经营未及时取缔等。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市城管办要求各县、区(管委会)和各相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坚持以问题和效果为导向,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积极稳妥地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进一步把各项城市管理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持续提升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实现城市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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