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0月份我市数字城管系统考评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11-20 11:49    阅读:   字号大小:   

      10月份,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区(管委会)及各相关责任部门(单位)紧紧围绕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目标,切实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全面履行城市管理职责,营造了干净、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系统运行主要情况

(一)基本情况

       10月份,市数字城管系统通过系统平台向田家庵区政府、大通区政府、谢家集区政府和市交通局等32家责任单位和专业部门派遣案件13466件(含计入下月案件和部分延期案件)。本月,应结案数件13180,结案数件12941,结案率98.19%。

(二)案件分类

       受理的各类案件中按事、部件分,事件12507件,部件959件。在受理的12507件事件类案件中,市容环境类5678件,宣传广告类3892件,街面秩序类2036件,施工管理类808件,突发事件类90件,其他事件3件。其中,市容环境类和宣传广告类案件为多发案件。在受理的959件部件类案件中,公用设施类402件,交通设施类252件,园林绿化设施类230件,市容环境设施类74件,其他部件1件。其中,园林绿化设施类和公用设施类案件为多发案件。

(三)高发分析

      10月份,事、部件问题发生数量排列前10位的是:非法小广告、乱堆物堆料、暴露垃圾、道路不洁、无照经营游商、违规标语宣传品、违规户外广告、施工废弃料、沿街晾挂、占道经营。非法小广告类案件位居第一,共2130件,结案1936件,结案率90.89%。乱堆物堆料类案件位居第二,共1456件,结案1269件,结案率87.16%。暴露垃圾类案件位居第三,共1223件,结案1165件,结案率95.26%。

(四)高发地段(区域)

       1、田家庵区本月案卷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5个路段(淮河大道、洞山路、朝阳路、国庆路、泉山路)共计采集2016条,占田家庵区总案件的38.00%。                                  

       2、大通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3个路段(朝阳路、洞山路、国庆路)共计采集1129条,占大通区总案件的56.82%。     

     3、经济开发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3个路段(国庆路、朝阳东路、田大路)共计采集522条,占经济开发区总案件的50.34%。

     4、谢家集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3个路段(蔡新路、洞山西路、卧龙山路)共计采集810条,占谢家集区总案件的51.00%。

     5、八公山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2个路段(蔡新路、八公山路)共计采集496条,占八公山区总案件的50.10%。

     6、高新区(山南新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3个路段(淮河大道、二通道、和悦街)共计采集376条,占高新区总案件的23.00%。

二、案件办理情况

(一)日常派遣案件办理情况

       10月份,在市城管办、各县区(管委会)和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城市管理工作成效稳步提升。具体表现在:

        一是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本月,田家庵区政府持续开展经营性散煤炉具专项整治,暂扣、取缔2000余个散煤炉具,继续加强示范路和临时菜市两头涨市的管理,同时,清除主次干道“三乱”小广告1300余处。大通区政府全面清理了辖区内的露天烧烤摊点、取缔沿街燃煤炉灶, 加强车辆抛洒管理,24小时设点值守,杜绝渣土车上路。谢家集区政府全面开展创建整治,取缔流动摊点及占道经营600余处、拆除破损户外广告30处,清除各类“三乱”小广告170余处。八公山区政府坚持每周开展全域整治,取缔占道经营、出店经营450余处,清理小广告500余处,清除占道垃圾杂物30多吨。高新区管委会推进静态交通秩序整治,设置硬质隔离260个,设置隔离桩110个,施划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50个,设置停车标识牌42个。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清除了非法小广告356处,清理园区各类垃圾杂物170余吨,拆除破损广告画面11处。寿县政府通过系统平台向责任单位和专业部门派遣案件2475件,其中,应结案数2443件,结案数2360件,结案率97%。凤台县政府通过系统平台向责任单位和专业部门派遣案件2072件,应结案数2072件,结案数2051件,结案率98.98%。潘集区政府集中力量开展市容整治,清理占道经营310处,清理张贴小广告2000余处,清除暴露垃圾260余吨。毛集实验区管委会加大扬尘污染治理,检查各类渣土、沙石运输车辆33辆次,制止违规抛洒20余起,暂扣违规车辆4辆。

        二是各涉城部门认真履行城市管理职责。本月,市公安局修复了广场北路、二通道等路段损坏的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护栏等设施。市建委疏通了田东路、十涧湖路等路段堵塞的雨水箅子,清除了山南中央公园枯死树木。市交通局修缮了田大路、洞山东路等路段破损的公交站亭设施。市房产局清理了基建村内建筑物外墙乱悬挂物品。市体育局清理了老体育场篮球俱乐部破损的户外广告。淮南中燃公司处理了山南民裕街路南人行道施工围挡问题。首创水务公司抢修了学院北路通顺汽车西侧破裂的供水管道。淮南供电公司修复了吉兴与朝阳东路交叉口南侧人行道上损坏的高压电力井盖。建发集团修复了田大南路公交站亭损坏的公交设施。淮南西站清除了火车站售票处门前的流摊。东华实业公司清理了林场路、金家岭路等路段周边的暴露垃圾。淮南电信公司、淮南移动公司、淮南联通公司、淮南安广网络公司修复了洛河大道、八公山路等路段破损、移位的网络通讯井盖和交接箱等设施。

        三是各类热难点问题得到及时处置。10月份,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共受理、转办各类投诉举报案件769件,结案762件,结案率99.09%。其中,谢家集区政府针对群众反映卧龙山路长途车站路段的“露水集市”占道经营影响市容环境问题,组织城管执法人员采取劝导和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开展集中整治,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理,该处“露水集市”已基本取缔。大通区政府针对群众反映大通居仁村四区内私人养狗场擅自占用绿地、乱搭乱建影响小区环境的问题,组织街道、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拆除了用于养狗的彩钢瓦棚,清除了杂物,恢复了小区的环境秩序。

    (二)重点督办事项办理情况

        10月份,市城管办重点督办事项53件,其中53件已办结。根据复查情况,我办决定对已经办结的事项不予扣分。

(三)远郊县区城市管理考核情况

        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府秘〔2015〕3号)要求,本月,市城管办对数字城管未覆盖的寿县、凤台县、潘集区、毛集实验区采取了机动巡查的方式开展考评,共对远郊县区开展了专项督察24次,督办事项424件,未整改事项11件。根据《淮南市远郊县区城市管理月度考评办法(试行)》(淮城办〔2016〕18号)及《各县、区(管委会)数字化城市管理月末现场考评办法(试行)》(淮城办〔2016〕35号)规定进行计分排名,对未整改事项将列入2018年11月份督办事项继续滚动考评计分。  

三、存在问题和要求

        (一)部分单位城市管理工作责任意识不强。如,10月份,大通区政府有39件数字城管案件办理不及时,导致排名最后;市药监局本月仅3件案件,但2件案件未能按期处置,影响了数字城管系统运行效率等。

        (二)部分公共设施损坏维护不及时。如,10月份,高铁站站前慢车道排水道堵塞、林场路与新淮舜南路交叉口东侧交通井盖破损现象未能及时修护;国庆西路经典二手车南侧施工围挡破损未及时修复;十涧湖路路南乱堆放水泥杆现象未能及时清理等。

        (三)部分路段市容管理不到位。如,大通区居仁村乱搭建、九大路与育才路交叉口店外经营未取缔;田家庵区花鸟市场北侧、学院北路等路段摊点占道经营现象屡禁不止;八公山区八仙街附近人行道乱堆放未及时清除;毛集实验区102省道沿路店外修车、乱堆放现象较为突出。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市城管办要求各县、区(管委会)和各相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突出问题导向,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集中力量破难题、啃骨头,彻底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塑造城市品牌形象、有效改善民生,营造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打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战。

 

 附件:1.10月份各县、区(管委会)城市管理月度考评综合得分统计表

         2.10月份各县、区(管委会)环卫专业化考评得分统计表

         3.10月份淮南市数字城管系统各责任单位和专业部门考评得分统计表 

关于10月份我市数字城管系统考评情况的通报(最后印发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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