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实地调研督导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发布日期:2020-11-14 09:26    来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管局)   阅读:   字号大小:   

    为认真落实市政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确保按期完成年度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任务,11月11日至13日,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开东、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宫传敏分别带队,赴各县区(园区)实地调研督导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工作,各县区(园区)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参加。

                    

                    

                    


    督导组采取听取汇报、检查资料、察看现场等方式,重点督导各县区(管委会)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中,是否建立领导机构,是否制定工作方案,是否明确主管部门,是否召开部署和推进会议,是否安排经费保障,年底前能否按期完成示范片区或社区建设任务。

                    


    督导组指出,普遍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着力推动的民生“关键小事”,涉及千家万户,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各县区(园区)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作为“一把手”工程,定期调度,专班推进。

    一要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积极参与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广大市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要坚持示范引导、循序渐进。要坚持公共机构率先示范,推动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等公共机构率先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各国有企业和宾馆、饭店、商场、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要参照党政机关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以街道为单元,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以点带面,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覆盖到全市。

    三要坚持党建引领、社区推进。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组织发动所属党组织、全体党员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以社区为着力点,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社区工作职责,结合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深入推进社区共建共治共享,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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