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2月27日行政处罚事项公示

发布日期:2020-02-28 16:44   作者:陈晓佳    来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管局)   阅读:   字号大小: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地方编码
淮南凯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04003964527239 孙凯 身份证 淮八罚决字[2019]第A18号 建筑施工扬尘污染 2019年12月20日,我局收到区房管所违法工程移交单,新庄矿拆迁工地3标段在重污染天气落实大气污染减排措施不到位,未停止施工、拆迁垃圾未覆盖。经调查,淮南凯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新庄矿拆迁工地3标段施工过程中,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未停止土石方作业,未能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拆迁现场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露天堆放,建筑垃圾经部分覆盖。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 责令改正,罚款二万元 20000 2020/1/15 2099/12/31 2021/1/15 淮南市八公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淮南市八公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2340400MB1A496499 340400
淮南市真善美物业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0400099508014B 刘志友 身份证
淮(田)罚决字【2019】第06GY06 1.违反了《淮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2.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及第六十三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1.当事人于田家庵区金茂阳光花园小区内未经批准,擅自占压城市排水设施截洪沟用于经营停车场;2.当事人于田家庵区金茂阳光花园小区内未经批准,擅自利用小区运动场经营停车场。 1.《淮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项;2.《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款 罚款 1.对占压截洪沟经营停车场的行为处罚款12000元;2.对擅自利用小区运动场经营停车场的行为处罚款60000元。 72000元 2020/1/23 2099/12/31 2021/1/23 淮南市田家庵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13404037548641045 淮南市田家庵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13404037548641045 3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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