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关于进一步加强渣土车等工程车辆文明运输的通知

各有关职能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渣土车等工程车辆的运输行为,有效减少运输过程环境污染及交通事故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源头管理、路面监控、集中整治、宣传教育”的原则,现就进一步加强渣土车等工程车辆的源头管理,强化路面执法,严厉整治运输违法违规行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渣土)清运和处置核准制度,城管部门严把渣土运输公司、车辆、驾驶员准入条件;公司必须是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清运车辆达到当地行业管理部门规定要求;车辆必须手续完备、车况良好、年检审核合格、车辆已加装卫星定位系统且达到全密闭运输要求;驾驶员必须遵纪守法、纪律观念强、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无吸毒史,依法取得准驾车型驾驶资格,驾驶习惯良好,无重大交通违法行为。

二、建设部门切实加强对建筑工地的源头监管,确保建设项目完全落实“6个100%”文明施工措施,督促建设或施工单位严格执行禁用报废车、农用车、大盖车(老式渣土车)运输规定,对施工和运输过程中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据职责进行处理,并纳入施工信用考核范畴。

三、存在施工企业、运输企业和驾驶人违法、违规运输情况的,公安、交通、城管、建设等部门要分别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惩处。如发生使用报废、拼装车辆参与渣土运输、违反交通信号灯、违反限行规定、无牌无证、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对机动车驾驶人依法顶格严惩;城管部门根据相关部门移交线索,对违法违规单车处以扣分30分,停运30日处理;对车辆所属企业处以单次扣分20分,满3车次扣60分,停止承揽渣土业务3个月的处理。

  四、强化科技运用,提升查处效能。凡利用交警路网监控平台、数字城管平台、建筑垃圾管理监控平台等采集发现的渣土车等工程车辆违反交通信号灯、违规变道、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证据,直接作为行政处罚及考核计分的依据。

五、公安、交通、建设、城管等部门建立工作协商协作机制,定期通报管理情况,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行动,加大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检查执法力度,从严查处渣土车等工程车辆违法违规运输行为。

建设美丽淮南,还需大家努力。望各建筑施工企业及工程运输车辆责任人切实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共享文明通行,共建文明城市。

 

 

 

                                               淮南市公安局      淮南市城乡建设局    

                                           淮南市交通运输局 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9年5月16日

 

淮南市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