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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区城管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市城市管行政执法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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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扎实有效推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有效遏制污染,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全市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结合本部门责任清单,协同相关部门强化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处置力度,及时启动与预防预警级别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城管局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宫传敏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筠、党组成员副局长田士坤、局四级调研员朱涛任副组长,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区城管(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田士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根据市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预防预警信息,分级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或解除。同时做好日常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

三、目标任务

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下,采取更加严格、更加具体的应对措施,确保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贯彻执行,最大限度地控制管辖行业对空气质量的污染,进而降低污染浓度。

四、职责分工

(一)局办公室。收到市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预防预警信息或解除信息后,1小时内通知分管副局长、各局属单位负责人。做好后勤保障、督导的协调工作;传达工作领导小组命令,跟踪事态变化和处置情况,并向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负责预警和应急信息的上传和下达工作。

(二)局执法监察科。负责汇总上报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和预防工作开展情况。

(三)局环卫市政园林管理科。负责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督促做好管控工作。

(四)市政园林管理处。收到局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预防预警信息后,对城区市政园林设施养护未按要求作业的现场责令其整改。

(五)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将预警从低到高依次分为Ⅲ、Ⅱ、Ⅰ三个级别,分别用黄色、橙色、红色标示,红色为最高预警级别。根据预警级别,采取应急响应措施。

Ⅲ预警响应措施:强化城区主次道路的清扫力度,提高机械清扫率。城区范围内主要道路保持道路潮湿。重点区域、重点道路进行重点喷洒。加强环卫管理督查巡查,对环卫工作人员强化管理,确保无焚烧垃圾现象。

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强化城区主次道路的清扫力度,提高机械清扫率。城区范围内主要道路增加作业车辆,延长作业时间,重点区域、重点道路进行重点喷洒,组织人力机械对便道尘土进行洗扫。加强环卫管理督查巡查,对环卫工作人员强化管理,确保无焚烧垃圾现象。

Ⅰ级应急响应措施:强化城区主次道路的清扫力度,增加清扫频率,提高机械清扫率。城区范围内主要道路增加洒水频率,做到全覆盖,延长作业时间,重点区域、重点道路进行重点喷洒,组织人力机械对便道尘土进行洗扫。加强环卫管理督查巡查,对环卫工作人员强化管理,确保无焚烧垃圾现象。

以上洒水作业时间冰冻期除外。

(六)督察大队。负责对餐饮服务业油烟烧烤、占道经营性散煤炉、禁烧等各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配合市公安局实施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措施。

(七)机动大队。负责实施禁止渣土运输车辆抛洒、城市道路及公共广场范围内物料堆场扬尘污染控制。

(八)各区城管(分)局。Ⅲ级预警响应措施:一是负责餐饮服务业油烟烧烤、占道经营性散煤炉、禁烧等各项工作的执法检查。二是负责停止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停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上路行驶。三是配合做好在禁燃禁放工作。

Ⅱ、Ⅰ级应急响应措施:一是所有施工工地渣土运输车辆禁行;二是禁止餐饮服务业油烟烧烤、占道经营性散煤炉、禁烧;三是配合做好在禁燃禁放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到位。各单位、科室务必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对待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处置工作。结合本预案,各单位要建立完善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宣传发动、社会动员。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知识和有关工作日常宣传力度,及时公布城市管理方面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三)责任到位、措施得当。各单位要明确1名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联络人,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启动后,利用城管微信工作群、邮箱、电话等方式第一时间通知到领导和各有关单位,要求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迅速落实,处置措施得当,并做好检查及信息上报工作;如有未按市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规定落实的单位或个人,将进行问责、追责。

淮南市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