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各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分局)2021年8月份督察考评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9-27 16:08   作者:督察大队    来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管局)   阅读:   字号大小:   

    根据《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考评办法》规定,本月,市城管督察机动大队对各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分局)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察考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一般督察事项督办情况
    在一般督察事项中,市城管督察机动大队通过数字城管系统共向各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分局)派遣督办案件9057件,结案9019件,结案率为99.58%。各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分局)按照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开展各项整治行动4701次,取缔清理占道摊点、店外经营、倚店及跨店经营等1685处,清理“三乱”小广告、各类落地招牌等3723处。
二、专项督察事项督办情况
    在专项督察事项中,市城管督察机动大队对涉及摊群点规范化管理、户外广告规范化设置、违法建设巡查控制和队伍建设等14项内容进行了督察。
户外广告规范化设置工作。市城管督察机动大队对各区城管执法局(分局)经市局审批的节假日(含双休日)期间户外广告、门头招牌、户外宣传点设置情况进行了抽查,共抽查20处,18处有审批手续且能按审批要求设置,2处不符合审批标准。数字城管系统发现非法户外广告、宣传点及破损广告(含宣传条幅)、门头招牌等共计1090件,结案1013件,结案率92.94%。
    违法建设巡查控制工作。各区城管执法局(分局)继续保持违法建设整治力度,本月共拆除2处违法建设。其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行政执法分局拆除2处违法建设。田家庵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大通区城管行政执法局、谢家集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八公山区城管行政执法局、高新区城管行政执法分局自行巡查未发现违法建设。
    本月淮河以南各区城管执法局(分局)共计拆除违法建设约180平方米。
    市容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按照市局工作要求,大队依托城管系统对城市市容环境“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淮南以南六区摊群点管理问题每日专项排查、各类占道摊点排查整治工作等进行专项督察、督办:一是城市市容环境“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百日攻坚行动两轮排查涉及整改事项5195件,平均整改率为 99.13%;二是淮南以南六区摊群点管理问题每日专项排查涉及整改事项56件,整改率为 91.07%;三是淮南以南六区各类占道摊点排查整治涉及整改事项585件,整改率84.62%。                
投诉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向各区城管执法局(分局)转办案件共计751件,按案件类型分类,其中市容类383件,占总案件数的51%,规划类186件,占总案件数的24.77%,环保类182件,占总案件数的24.23% 。
队伍建设工作。各区城管执法局(分局)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按要求做好各类资料报送、注重学习宣传、加强内部督察、严格工作秩序和纪律。
    资料报送方面。本月,各区局(分局)均能按要求向市局督察大队报送工作总结和计划、节假日值班表及各类重点、专项、日常工作材料等,单位通讯、网络等安全畅通,单位领导通讯工具畅通,能坚持工作备案制度。    
    学习宣传方面。学习方面,各单位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能认真组织集中学习,有学习现场照片、单位学习记录本、签到簿,个人学习笔记。宣传方面,各单位在《淮南日报》、《淮南新闻联播》、《淮河早报》、《今晚800》、《淮南先锋网》、《淮南新闻网》、《淮南文明网》等市级媒体发表正面报道17篇,向市城管督察机动大队报送工作信息符合要求。
    内部督察方面。各单位按要求建立、健全了内部督察机制,明确了分管领导,设立督察机构,有专职督察人员,建立、完善督察机构职责和办法,督察工作计划、日志、台帐及各类资料比较完善。
    工作秩序方面。各单位均已建立考勤管理制度,病、事、公休等请、销假手续齐全,按月对单位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公示。
工作纪律方面。本月,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取消各单位集中早点名,防止人员聚集。通过督察人员对各区局(分局)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共进行了4次抽查,抽查情况总体较好。
三、重点督察事项办理情况
    市城管督察机动大队对突击性阶段性整治活动、批办交办的重点案件以及媒体曝光等问题进行了重点督办。
    本月,对淮河以南各区城管执法局(分局)夏季瓜果摊点,中元节市容秩序,公共游园、风景区、菜市场周边等重点路段市容环境等进行了重点排查和督察。从督察情况看,各区均能按照要求做好台账记录、信息报送及巡查管理工作,但也还存在一些管理不够到位的现象,比如户外广告规范化设置及非机动车乱停放等需进一步加强管理。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路段店外经营(店外堆放)需加强管理。如:田家庵区淮舜北路超威电池店外修车,谢家集区谢李路老虎车业店外经营等。
(二)部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路段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如:大通区洞山东路上窑段家兵修理部门前堆放轮胎,高新区民祥东街小星星建材乱堆放等。
(三)部分路段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待加强。如: 八公山区二通道与朱岗村交叉口焚烧冥纸,开发区国庆东路十八中旁焚烧冥纸等。
五、各单位督察考评得分情况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行政执法分局98.29(分)、八公山区城管行政执法局97.47(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南新区)城管行政执法分局97.43(分)、大通区城管行政执法局96.41(分)、谢家集区城管行政执法局95.81(分)、田家庵区城管行政执法局94.96(分)。
各区局(分局)要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市容管理综合整治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树立底线思维、兜底意识,严格执行“路到中队段到人”,把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单位、个人,不留空白和盲点,做到整治一处,巩固一处,美化一处,努力推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市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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