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各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分局)2018年9月份督察考评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11-20 11:53    阅读:   字号大小:   

       根据《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考评办法》规定,本月,市城管督察机动大队对各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分局)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察考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一般督察事项督办情况

       在一般督察事项中,市城管督察机动大队通过数字城管系统共向各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分局)派遣督办案件6447件,结案6357件,其中按时结案6266件,按时结案率为98.57%。各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分局)按照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开展各项整治行动101次,取缔清理占道摊点、店外经营、倚店及跨店经营等1469处,清理“三乱”小广告、各类落地招牌等30708处,签订《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4684份。

二、专项督察事项督办情况

       在专项督察事项中,市城管局督察机动大队对涉及摊群点规范化管理、户外广告规范化设置、违法建设巡查控制和队伍建设等14项内容进行了督察。

       户外广告规范化设置工作。市城管督察机动大队对各区局(分局)经市局审批的户外广告、门头招牌、节假日(含双休日)期间户外宣传点设置情况进行4轮次抽查。抽查户外广告、门头招牌共26件,22件经审批同意设置的已按要求设置,2件经审核不同意设置的均未设置,2件要求重报的均未设置。节假日(含双休日)期间户外广告宣传点设置情况共抽查59处,58处有审批手续且能按审批要求设置,1处超出审批时限设置不符合管理要求。数字城管系统发现非法户外广告、宣传点及破损广告(含宣传条幅)、门头招牌等共计1372件,结案1222件,结案率89.46%。

       违法建设巡查控制工作。各区城管执法局(分局)继续保持违法建设整治力度,均已建立了违建巡查台账。田家庵区城管行政执法局自行巡查发现12处违法建设,已全部拆除; 八公山区城管行政执法局自行巡查发现1处违法建设,已全部拆除;谢家集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大通区城管行政执法局、高新区城管行政执法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行政执法分局自行巡查均未发现违法建设。经查,各区局(分局)均有巡查记录,且能按要求报送巡查情况周报表。

       本月淮河以南各区局(分局)共计拆除违法建设约13217.5平方米。

       投诉举报案件办理情况。9月份,各区局(分局)共办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708件(其中,市长公开办(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转办467件,群众投诉223件,群众来访4件,媒体曝光9件,领导批办3件,政风行风2件。其中办结687件,未办结21件,办结率97.03%。

       队伍建设工作。各区局(分局)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按要求做好各类资料报送、注重学习宣传、加强内部督察、严格工作秩序和纪律。

       资料报送方面。各区局(分局)能按要求向市局督察大队报送工作总结和计划、节假日值班表及各类重点、专项、日常工作材料等,单位通讯、网络等安全畅通,单位领导通讯工具畅通,能坚持工作备案制度。     

       学习宣传方面。学习方面,各单位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能认真组织集中学习,有学习现场照片、单位学习记录本、签到簿、个人学习笔记。宣传方面,各单位在《淮南日报》、《淮南新闻联播》、《淮河早报》、《今晚800》、《淮南先锋网》、《淮南新闻网》、《淮南文明网》等市级媒体发表正面报道31篇,《安徽工人日报》、《安徽网》等省级媒体发表正面报道9篇,开展文明创建街头宣传1次,向市局督察大队报送工作信息符合要求。 

       内部督察方面。各单位按要求建立、健全了内部督察机制,明确了分管领导,设立督察机构,有专职督察人员,建立、完善督察机构职责和办法,督察工作计划、日志、台帐及各类资料比较完善。

工作秩序方面。各单位均已建立考勤管理制度,病、事、公休等请、销假手续齐全,按月对单位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公示。 

       工作纪律方面。本月,市城管督察机动大队通过视频监控摄像头对各区局(分局)列队早点名情况各进行了20次检查(本月共30天,节假日9天,工作日21天),早点名制度落实情况总体较好,本月应到人数与实到人数相符。通过督察人员对各区局(分局)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共进行了10次抽查,抽查情况总体较好。

三、重点督察事项办理情况

       市城管督察机动大队对突击性阶段性整治活动、批办交办的重点案件以及媒体曝光等问题进行了重点督办。

       本月,市局督察大队对淮河以南各区城管执法局(分局)焚烧类烟尘、油烟的整治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从督察情况看,各区夜市排挡、沿街烧烤店基本上按要求取缔了露天烧烤摊点,改造了炉灶,更换了燃料,安装了环保净化设施,开启了油烟净化设备。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户外广告设置不够规范;二是各县区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早市、夜市摊点占道经营、出店经营、高音喇叭噪声扰民、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三是少数县区烧烤炉子、饮食摊点仍然在使用散煤作为燃料且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经营性小煤炉(灶)等现象。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29条责任路段管理有待加强。如,高新区纬一路北侧一处黑色搭棚;田家庵区洞山西路旺泉公学西侧路口绿化带暴露垃圾等。

      (二)部分路段乱堆放现象未能及时清除。如,大通区民主北路新金典汽车北侧杂物乱堆放;谢家集区望峰岗路六中周边居民杂物堆放等。

      (三)部分路段占道经营未能及时取缔。如,田家庵区春晓名城小区北门前摊贩占道经营;谢家集区谢二东村南区北区和秦淮大酒店周边摊点占道经营等。

五、各单位督察考评得分情况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行政法分局(96.36)、八公山区城管行政执法局(95.62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南新区)城管行政执法分局(94.21分)、谢家集区城管行政执法局(94.08分)、田家庵区城管行政执法局(93.11分)、大通区城管行政执法局(92.53分)。

       各区局(分局)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市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打造人民满意城管”的目标追求,始终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立足新时代,牢记新思想,把握新要求,创造新业绩,打造新城管,为建设美好淮南贡献力量!

 

附件:各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分局)2018年9月份督察考评评分表  

八区9月考评表.xls

大区9月考评表.xls

高新区9月考评表.xls

开发区9月考评表.xls

田区9月考评表.xls

谢区9月考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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