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11月份我市数字城管系统考评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2-06 16:02   作者:督察大队    来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管局)   阅读:   字号大小:   

    11 月份,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区(管委 会)及各相关责任部门(单位)紧紧围绕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目 标,切实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全面履行城市管理职责,营造了 干净、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系统运行主要情况 

   (一)基本情况 

    11 月份,市数字城管系统通过系统平台向田家庵区政府、 大通区政府、谢家集区政府和市交通局等 27 家责任单位和专业 部门派遣案件 11907 件(含计入下月案件和部分延期案件)。 本月,应结案数 9855 件,结案数 9654 件,结案率 97.96%。

  (二)案件分类 

    受理的各类案件中按事、部件分,事件 10625 件,部件 1282 件。在受理的 10625 件事件类案件中,市容环境类 5217 件,街 面秩序类 2271 件,宣传广告类 2221 件,施工管理类 761 件, 突发事件类 155 件。其中,市容环境类和街面秩序类案件为多 发案件。在受理的 1282 件部件类案件中,公用设施类 438 件, 交通设施类 405 件,园林绿化设施类 338 件,市容环境设施类 100 件。其中,公用设施类和交通设施类案件为多发案件。    (三)高发分析 

    11 月份,事、部件问题发生数量排列前 10 位的是:道路 破损、乱堆物堆料、非法小广告、机动车乱停放、暴露垃圾、 占道经营、户外广告破损、施工废弃料、道路不洁、店外经营。 道路破损类案件位居第一,共 1456 件,结案 1322 件,结案率 90.8%。乱堆物料类案件位居第二,共 1310 件,结案 1111 件, 结案率 84.81%。非法小广告类案件位居第三,共 978 件,结案 953 件,结案率 97.44%。

    (四)高发地段(区域) 

    1、田家庵区本月案卷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 5 个路段(淮河 大道、洞山路、朝阳路、国庆路、龙湖路)共计采集 1982 条, 占田家庵区总案件的 40.77%。 

    2、大通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 3 个路段(洞山路、国 庆路、高铁站)共计采集 913 条,占大通区总案件的 66.02%。 

    3、经济开发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 3 个路段(国庆路、 朝阳东路、田大路)共计采集 447 条,占经济开发区总案件的 59.52%。 

    4、谢家集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 3 个路段(蔡新路、 十涧湖路、卧龙山路)共计采集 742 条,占谢家集区总案件的 60.28%。 

    5、八公山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 2 个路段(蔡新路、 八公山路)共计采集 433 条,占八公山区总案件的 42.08%。 

    6、高新区(山南新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 3 个路段 (淮河大道、洛河大道、民裕街)共计采集 313 条,占高新区 总案件的 22.63%。        二、案件办理情况 

   (一)日常派遣案件办理情况 

    11 月份,在市城管办、各县区(管委会)和各相关部门的 共同努力下,城市管理工作成效稳步提升。具体表现在: 

    一是 围绕创建,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全力推进市容集中整治工作。 本月,田家庵区政府继续开展静态交通秩序整治、早夜市摊点 整治、“每天一路”整治等市容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拆除了田 寿路、前锋新村、淮河路等多处违章建筑。大通区政府加大车 辆违停处罚力度,累计规范车辆 2000 余台次,取缔店外经营 1100 余处,清理店外堆放 260 余处。谢家集区政府取缔了主次 干道出店经营 350 余处,清理各类杂物 190 余处,清除各类违 规广告 109 处,规范车辆 1000 余辆。八公山区政府集中拆除了 22 处私搭乱建,取缔店外经营 170 余处,店外堆放 150 余处, 规范车辆 670 余辆。开发区管委会开展集中整治 32 次,清除沿 街晾晒和杂物 366 处、出店经营 220 余处,“三乱”小广告 210 余处。高新区管委会组织人员拆除了金水城项目违建,取缔店 外经营 130 余处,清除乱堆放 76 处,清理各类非法广告 126 处。寿县政府通过系统平台向责任单位和专业部门派遣案件 2095 件,其中,应结案数 1995 件,结案数 1840 件,结案率 92.23%。凤台县政府通过系统平台向责任单位和专业部门派遣 案件2054件,应结案数2045件,结案数2000件,结案率97.80%。 潘集区政府继续推进“道路市容集中整治”和“每天一路”整 治,取缔占道经营 280 余处,清除各类小广告 510 余处。毛集 实验区管委会清理了出店经营 160 余处、各类违规设置广告 130 余处,取缔占道经营 210 处。

    二是恪尽职守,各涉城部门认真 完成城市管理工作任务。本月,市公安局修复了卧龙山路、洞 山东路等路段损坏的交通信号灯。市交通局修复了国庆东路损 坏的道路信息显示屏。市城乡建设局修复了朝阳路、金家岭等 路段损坏的园林绿化设施。首创水务公司修复了八公山路破裂 的供水管道。淮南供电公司修复了青桐大道损坏的电力井盖。 建发集团修复了民裕街破损的路名牌灯箱。东华实业公司清理 了金家岭路堆放的垃圾。淮南电信公司、淮南移动公司、淮南 联通公司、淮南安广网络修复了洞山中路、朝阳路等路段损坏 的通讯交接箱和通信井盖等设施。

    三是聚焦民生,群众关注的 热难点问题得到及时处置。11 月份,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共受 理、转办各类投诉举报案件 910 件,结案 903 件,结案率 99.23%。 其中,田家庵区政府针对群众反映淮舜南路一连锁酒店加盖房 屋的行为,责令城管部门进行现场调查。经查,当事人未经相 关部门审批擅自建房属违法建设行为,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和专 业工人依法对该处违法建筑予以拆除。 

    (二)重点督办事项办理情况 

    11 月份,市城管办重点督办事项 59 件,其中 54 件已办结, 3 件未整改, 2 件整改不彻底。根据复查情况,我办决定对已 经办结的事项不予扣分。对寿县政府外环路西门外汇丰汽车店 外洗车未整改事项;潘集区淮潘路陶圩段公交站台后占道搭棚 经营未整改事项和毛集实验区管委会康泰路楼体广告条幅布幔 破损未整改事项各扣 3 分;对谢家集区卧龙山西路金彭电动车 占道经营整改不彻底事项和凤台县政府淮凤路大山段电动车占 道停放载客整改不彻底事项各扣 1 分。上述办理不彻底的事项,  将纳入 2019 年 12 月份重点督办事项予以滚动考评。 

    (三)远郊县区城市管理考核情况 

     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 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府秘〔2015〕3 号)要求,本月,市城 管办对数字城管未覆盖的寿县、凤台县、潘集区、毛集实验区 采取了机动巡查的方式开展考评,共对远郊县区开展了专项督 察 24 次,督办事项 612 件,未整改事项 24 件。根据《淮南市 远郊县区城市管理月度考评办法(试行)》(淮城办〔2016〕 18 号)及《各县、区(管委会)数字化城市管理月末现场考评 办法(试行)》(淮城办〔2016〕35 号)规定进行计分排名, 对未整改事项将列入 2019 年 12 月份督办事项继续滚动考评计 分。 

    三、存在问题和要求 

   (一)部分单位城市管理工作责任意识不强。如,11 月份, 大通区政府 65 件数字城管案件办理不及时,导致排名最后;东 华实业集团本月 3 件数字城管案件未能按期处置、回复,影响 了数字城管系统运行效率等。 

   (二)部分公共设施损坏维护不及时。如,11 月份,国庆 东路破损的通讯交接箱未修复;泉山路、朝阳东路部分破损的人 行道板未修复;二通道损坏的架空线缆未修复等。 

   (三)部分路段市容管理不到位。如,田家庵区华声苑北 门占道经营现象较为突出;大通区环铁路店外经营现象较多; 潘集区淮潘公路天能电池店外修车未处理等。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市城管办要求各县、区政府(管委 会)和各相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 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补短板、强弱项、提品质、抓长效”, 完善城市功能,优化管理服务,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治理能力 着力改善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 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促进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淮南建设 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1.11 月份各县、区(管委会)城市管理月度考评综合 得分统计表 

     2.11 月份各县、区(管委会)环卫专业化考评得分统 计表 

     3.11 月份淮南市数字城管系统各责任单位和专业部 门考评得分统计表

11月份综合得分表.xls

附件二:2019年11月份各县、区(管委会)环 卫专业化考评得分统计表..xls

附件三:11月份部门得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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