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4月份我市数字城管系统考评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5-31 15:35   作者:督察大队    来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管局)   阅读:   字号大小:   

    4月份,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区(管委会)及各相关责任部门(单位)紧紧围绕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目标,切实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全面履行城市管理职责,营造了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市容环境。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系统运行主要情况

(一)基本情况

    4月份,市数字城管系统通过系统平台向田家庵区政府、高新区(山南新区)管委会和市交通运输局等29家责任单位和专业部门派遣案件14749件(含计入下月案件和部分延期案件)。本月,应结案数13927件,结案数13720件,结案率98.51%。

(二)案件分类

    受理的各类案件中按事、部件分,事件11435件,部件3314件。在受理的11435件事件类案件中,市容环境类4634件,街面秩序类3039件,宣传广告类2911件,施工管理类685件,突发事件类165件,其他事件类1件。其中,市容环境类和街面秩序类案件为多发案件。在受理的3314件部件类案件中,交通设施类668件,公用设施类647件,园林绿化设施类427件,市容环境设施类1568件,其他部件类4件。其中,市容环境设施类、交通设施类、公用设施类案件为多发案件。  

(三)高发分析

    4月份,事、部件问题发生数量排列前10位的是:垃圾箱、非法小广告、乱堆物堆料、机动车乱停放、暴露垃圾、道路破损、户外广告破损、无照经营游商、违规户外广告、占道经营。垃圾箱类案件位居第一,上报案件数共1517件,立案数1511件,结案数1251件,结案率82.79%。非法小广告类案件位居第二,上报案件数共1464件,立案数1452件,结案数1400件,结案率96.42%。乱堆物堆料类案件位居第三,上报案件数共1354件,立案数1344件,结案1236件,结案率91.96%。 

(四)高发地段(区域)

1、田家庵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6个路段(洞山路、国庆路、淮舜路、淮河大道、舜耕路、龙湖路)共计采集2156条,占田家庵区总案件的31.72%。                              

2、大通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2个路段(洞山路、国庆路)共计采集1130条,占大通区总案件的55.53%。

3、谢家集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3个路段(蔡新路、十涧湖路、卧龙山路)共计采集650条,占谢家集区总案件的37.04%。

4、八公山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2个路段(蔡新路、淮凤路)共计采集887条,占八公山区总案件的51.04%。

5、经济开发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2个路段(国庆路、朝阳东路)共计采集440条,占经济开发区总案件的46.36%。

6、高新区(山南新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6个路段(淮河大道、润水路、淝水大道、民裕街、和悦街、和风街)共计采集732条,占高新区总案件的34.53%。                                           

二、案件办理情况

(一)日常派遣案件办理情况

    4月份,市城管办、各县区(管委会)和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工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具体表现在:

    一是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强力推进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本月,田家庵区政府大力开展市容专项整治,处罚机动车违停2559起,清理“三乱”小广告256处,拆除了淮滨路、学院南路等主干道两侧 20余处违规设置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约600平方米。大通区政府开展集中整治,取缔店外经营279处、店外堆放237处,拆除及修复破损硬隔离25处,拆除破损户外广告33处。谢家集区政府规范骑路菜市及店面经营行为,取缔占道、出店经营550余处,拆除破损户外广告12处,清理“三乱”小广告133处,清理各类乱堆放杂物20余处。八公山区政府组织集中行动20起,取缔流动摊点140余处,店外经营180余处,清除店外堆放13处。经开区管委会继续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及时清除沿路杂物47处,清除辖区内乱堆物堆料21处,取缔出店经营、占道经营110余处。高新区(山南新区)管委会取缔出店、占道经营260余处,整治沿街外立面140余处,拍照处罚重点区域违章停车967辆,施划非机动车停车泊位288米。寿县政府通过数字城管系统平台向相关责任单位和专业部门派遣案件2446件,其中,应结案数2446件,结案数2272件,结案率93%。凤台县政府通过数字城管系统平台向相关责任单位和专业部门派遣案件2004件,其中,应结案数2000件,结案数1975件,结案率98.75%。潘集区政府加大市容整治力度,取缔占道经营135处、店外经营53处,清理乱堆杂物25处,清除各类“三乱”小广告176处。毛集实验区管委会取缔出店经营280余处、占道经营220余起,处罚乱停乱放车辆150余辆。

    二是各涉城部门认真开展各项城市管理工作。本月,市教体局修复了民生体育馆西侧广场破损道路。市公安局修复了洞山西路、朝阳中路等路段损坏的交通标志牌。市交通运输局修复了田大南路、洞山东路等路段损坏的公交站亭。市城乡建设局修复了洞山中路、十涧湖西路等路段破损的道路。市住房保障局清理了湖滨东路、朝阳西路等路段污损的垃圾桶。市建发集团修复了洛河大道等路段破损的路名牌。淮南供电公司修复了淝水大道、国庆东路等路段损坏的供电井盖。淮南首创水务公司修复了洞山西路、和悦街等路段损坏的上水井盖。移动、联通、电信、安广网络等通讯公司修复了振兴南路、国庆东路等路段破损的电缆、接线箱等设施。

    三是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得到及时处置。4月份,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共受理、转办各类投诉举报案件861件,结案854件,结案率99.2%。其中,高新区管委会针对群众反映山南新区碧桂园部分住户在楼顶违章搭建的事项,安排辖区城管部门进行了现场勘验并集中拆除。目前,违章搭建已全部拆除完毕,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对此类现象的日常巡查管理工作。

(二)重点督办事项办理情况

本月,市城管办重点督办事项57件,其中53件已办结, 4件整改不彻底。根据复查情况,我办决定对已经办结的事项不予扣分。对田家庵区万行国际大酒店违法建设已立案未按时拆除事项,大通区上窑中心街存在搭棚、车辆乱停放及摊点占道经营事项,潘集区长江路沿路流动摊点占快车道经营,存在安全隐患整改不彻底事项,潘集区天柱山路玉乾建材店外经营整改不彻底事项各扣1分。上述事项,将纳入2021年5月份重点督办事项予以滚动考评。

(三)远郊县区城市管理考核情况

    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府秘〔2015〕3号)要求,本月,市城管办对数字城管未覆盖的寿县、凤台县、潘集区、毛集实验区采取了机动巡查的方式开展考评,共对远郊县区开展了专项督察16次,督办事项673件,未整改事项10件。根据《淮南市远郊县区城市管理月度考评办法(试行)》(淮城办〔2016〕18号)及《各县、区(管委会)数字化城市管理月末现场考评办法(试行)》(淮城办〔2016〕35号)规定进行计分排名,对未整改事项将列入2021年5月份督办事项继续滚动考评计分。  

三、存在问题和要求

(一)部分单位城市管理工作责任意识不强。如,4月份,潘集区政府4件数字城管案件未按时办理,且重点事项案件整改落实不彻底,导致在县区政府(管委会)排名最后;淮南西站本月数字城管案件未能按时办理,影响了数字城管系统运行效率。

(二)部分公共设施损坏维护不及时。如,丁山路3处绿地附属设施破损未及时修复;人民北路人行道上排水管道堵塞向路面漫污水现象未及时修复;国庆东路路北电力井盖破损未及时修复等。

(三)部分路段市容管理不到位。如,大通区国庆东路乱堆物料未能及时清除;谢家集区蔡新南路工商银行路段暴露垃圾未及时清除;田家庵区龙湖南路如家酒店南侧巷内多家商家占道经营早点未及时取缔等。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市城管办要求各县、区(管委会)和各相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以创城攻坚为契机,认真履行城市管理工作职责,着力推进各项整治工作,解决好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真正为人民办实事,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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