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2月份我市数字城管系统考评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03-31 09:35   作者:督察大队    来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管局)   阅读:   字号大小:   

    2月份,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区(管委会)及各相关责任部门(单位)紧紧围绕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目标,切实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全面履行城市管理职责,营造了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市容环境。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系统运行主要情况
(一)基本情况。

    2 月份,市数字城管系统通过系统平台向高新区(山南新区)管委会、谢家集区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等29 家责任单位和专业部门派遣案件10925 件(含计入下月案件和部分延期案件)。本月,应结案数9781 件,结案数9658件,结案率 98.74%。
(二)案件分类。

    受理的各类案件中按事、部件分,事件类案件 9215 件,部件类案件 1710 件。在受理的事件类案件中,
    市容环境类 2983 件,街面秩序类2879 件,宣传广告类1991件,施工管理类 1070 件,其他事件类183 件,突发事件类109件。其中,市容环境类和街面秩序类案件为多发案件。在受理的部件类案件中,公用设施类 638 件,交通设施类532 件,园林绿化设施类 293 件,市容环境设施类247 件。其中,公用设施类和交通设施类案件为多发案件。

(三)高发分析。

    2 月份,事、部件问题发生数量排列前10 位的是:机动车乱停放、暴露垃圾、无照经营游商、店外经营、乱堆物堆料、非法小广告、道路破损、道路不洁、绿地脏乱、户外广告破损。机动车乱停放类案件位居第一,上报案件数共 1545 件,立案数 1395 件,结案数1382 件,结案率99.07%。暴露垃圾类案件位居第二,上报案件数共1127 件,立案数1045件,结案数 1018 件,结案率 97.42%。无照经营游商类案件位居第三,上报案件数共 956 件,立案数874 件,结案数828件,结案率 94.74%。
四)高发地段(区域)
1、田家庵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6 个路段(舜耕路、朝阳路、洞山路、国庆路、龙湖路、广场路)共计采集1416条,占田家庵区总案件的 31.40%。
2、大通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2 个路段(洞山路、国庆路)共计采集 796 条,占大通区总案件的53.42%。

3、谢家集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2 个路段(蔡新路、十涧湖路)共计采集 833 条,占谢家集区总案件的43.00%。

4、八公山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2 个路段(蔡新路、淮凤路)共计采集 641 条,占八公山区总案件的46.82%。

5、经济开发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3 个路段(国庆路、朝阳东路、田大路)共计采集 385 条,占经济开发区总案件的50.52%。
6、高新区(山南新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6个路段(淮河大道、民裕街、瓦埠湖路、和悦街、二通道、润水路)共计采集 623 条,占高新区总案件的35.66%。
二、案件办理情况
(一)日常派遣案件办理情况。

    2 月份,市城管办、各县区(管委会)和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工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具体表现在:

    一是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大力开展辖区市容综合整治工作。本月,田家庵区政府持续薄弱时段和早夜市市容治理,处罚违停车辆 5833 辆,取缔经营性小煤炉,加强施工扬尘管控。大通区政府取缔了店外经营、流动摊点620 余处、店外堆放270余处,清理各类违规广告 290 余处。谢家集区政府取缔出店、占道经营 433 处,清除各类违规广告285 处,清理小街小巷暴露垃圾 20 余吨。八公山区政府取缔流动摊点180 余处、店外经营 260 余处,清除各类违规广告230 余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开展集中整治 21 次,取缔出店经营、占道经营280余处,清理“三乱”小广告 190 余处。高新区(山南新区)管委会取缔各类占道、出店经营 447 处,清理“三乱”小广告225处。寿县政府通过县级数字城管系统平台向相关责任单位和专业部门派遣案件 1471 件,其中,应结案数1471 件,结案数1389件,结案率 94.43%。凤台县政府通过县级数字城管系统平台向相关责任单位和专业部门派遣案件1620 件,其中,应结案数1616件,结案数 1599 件,结案率 98.95%。潘集区政府清理违规设置户外广告 40 余处,取缔各类违规占道经营207 处。毛集实验区管委会取缔主次干道违规占道、出店经营460 余处,处罚违停 车辆 112 辆。

    二是各涉城部门认真开展各项城市管理工作。本月,市公安局修复了建北路、朝阳东路等路段损坏的交通护栏。市交通运输局修复了国庆东路、十涧湖西路等路段损坏的公交站牌。市城乡建设局修复了林场路、洞山东路等路段损坏的路灯设施。市教体局修复了民生体育馆周边破损的户外广告。市房产局清理了吾悦广场周边的暴露垃圾。市建发集团修复了广场北路破损的路名牌。淮南首创水务公司修复了人民南路、蔡新北路等路段破损的上水井盖。淮南供电公司修复了金家岭路、青桐大道等路段损坏的电力井盖。淮南中燃公司修复了洞山西路损坏的燃气井盖。移动、电信、联通、安广网络等通讯公司修复了泉山路、杜鹃路等路段破损的网络井盖和通信交接箱。

    三是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得到及时处置。2 月份,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共受理、转办各类投诉举报案件134 件,各单位均及时进行办理,案件办理回复率 100%。其中,田家庵区政府针对群众反映安成铺黑泥社区业主私自搭建活动板房事项,安排田家庵区城管局及时进行调查及专项整治,目前该处违建已依法拆除。同时,城管执法人员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和宣传力度,杜绝各类私搭乱建现象。
(二)重点督办事项办理情况。

    本月,市城管办重点督办事项 56 件,其中 52 件已办结,3 件整改不到位,1 件整改不彻底。根据复查情况,我办决定对已经办结的事项不予扣分。对八公山区政府淮凤路孔集段沿路车辆无序停放、毁绿种菜整改不到位事项,毛集实验区管委会兴湖路车辆乱停放整改不到位事项各扣 2 分。对高新区管委会南经七路玫瑰苑16 号楼对面堆放垃圾整改不彻底事项扣 1 分。上述事项,将纳入2022年3月份重点督办事项予以滚动考评。

(三)远郊县区城市管理考核情况。

    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府秘〔2015〕3 号)要求,本月,市城管办对市级数字城管未覆盖的寿县、凤台县、潘集区、毛集实验区采取了机动巡查的方式开展考评,共对远郊县区开展了专项督察16 次,督办事项595件,未整改事项 8 件。根据《淮南市远郊县区城市管理月度考评办法(试行)》(淮城办〔2016〕18 号)及《各县、区(管委会)数字化城市管理月末现场考评办法(试行)》(淮城办〔2016〕35 号)规定进行计分排名,对未整改事项将列入2022年 3 月份督办事项继续滚动考评计分。

三、存在问题和要求

(一)部分单位城市管理工作紧迫感不强。如,2月份,八公山区政府淮凤路沿路部分重点事项案件整改不到位,导致在县区政府(管委会)排名最后;中煤新集集团本月仅受理3件数字城管案件,均未按时结案,影响了数字城管系统运行效率。

(二)部分公共设施损坏维护不及时。如,广场南路缺失的人行道桩未及时修复;洞山中路、居庆路破损的人行道未及时修复;洞山西路电信门前架空线缆下垂未及时修复等。
(三)部分路段市容管理不到位。如,田家庵区泉山西路动漫烟酒店店外经营未及时取缔;大通区民主北路毛豆面馆西乱堆物料未及时清除;谢家集区蔡新北路谢三村小街无照游商未及时取缔等。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市城管办要求各县、区(管委会)和各相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重在日常,在精细化、常态化管理上下功夫,努力抓好主次干道及周边、居民小区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和秩序管理,以责无旁贷的使命感,时刻保持不进则退的危机感,自我加压、久久为功,全面提升城市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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