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住建领域将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 最高50万元

发布日期:2021-01-13 08:34    来源:合肥晚报   阅读:   字号大小:   

    如果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欢迎社会各界来举报。近日,省住建厅下发通知,今年将完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通过逐步建立群防群治、公众监督机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范伤亡事故发生。

                     
    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都可以举报

    按照要求,今后将鼓励社会各界对危险品、建筑施工、消防、油气管道、特种设备、城市轨道交通、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积极进行举报。

    比如,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者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未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而上岗作业,或者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考核合格的;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恶意规避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

    未按规定对危险物品进行管理或者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如果发现身边有这些行为,都可以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张贴举报挂图畅通举报途径

    今年,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督促企业、有关单位,积极张贴举报挂图,畅通举报途径。让广大群众和生产经营建设一线从业人员更多了解安全生产举报的途径、范围、流程、奖励标准及保密制度等,激发参与安全生产举报的积极性,推动监管部门一家查找隐患向广大群众共同查找隐患转变。

    全省范围内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监督管理的每一个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必须在显眼位置张贴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海报,相关费用从安全文明措施费中支出;市政公用设施中的每一个城镇燃气场站、自来水厂、生活垃圾焚烧厂、厨余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等必须在显眼位置张贴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海报,相关费用从企业、单位安全管理费用中支出;城市物业管理住宅小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张贴。

    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核查举报线索

    据了解,根据《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针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举报,对核查属实的举报事项,属于监管部门没有发现,或者虽已发现但还未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的,将给予举报人一定金额的奖励。经查实后,符合条件者最高可奖励50万元。

    省住建厅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核查举报线索,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工作。核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责令改正,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核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有关举报信息的知悉范围,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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