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砍伐损小区内公共绿化

信件编号: 20240318001 来信时间: 2024-03-18 14:46
信件类型: 举报投诉 姓名: 高****
内容: 本人居住在山南新区西湖春天12号楼1单元二楼,2024年2月18日中午发现房屋东侧靠近马路的绿化遭到一楼住户损毁,包括树木的全部树冠砍伐、灌木带的挖除,严重影响了绿化带的防尘隔音效果。小区的公共绿化用于美化环境,属于公共设施,任何人没有更改他用的权利,希望贵单位实施执法权加强执行力,责令拆除违章占用,恢复公用绿化。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管局) 答复时间:2024-03-18 16:50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您的投诉已转市市政园林管理处调查,可拨打市市政园林管理处电话:0554-6689602,询问案件办理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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