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0318001 | 来信时间: | 2024-03-18 14:46 |
---|---|---|---|
信件类型: | 举报投诉 | 姓名: | 高**** |
内容: | 本人居住在山南新区西湖春天12号楼1单元二楼,2024年2月18日中午发现房屋东侧靠近马路的绿化遭到一楼住户损毁,包括树木的全部树冠砍伐、灌木带的挖除,严重影响了绿化带的防尘隔音效果。小区的公共绿化用于美化环境,属于公共设施,任何人没有更改他用的权利,希望贵单位实施执法权加强执行力,责令拆除违章占用,恢复公用绿化。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管局)
答复时间:2024-03-18 16:50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您的投诉已转市市政园林管理处调查,可拨打市市政园林管理处电话:0554-6689602,询问案件办理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