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编号: | 20251126001 | 来信时间: | 2025-11-26 1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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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举报投诉 | 姓名: | 张**** |
| 内容: | 11.18号我向12345反映实验四小西门占道经营问题,反映过后城管给我的答复是不影响通行可以在人行道上摆摊,我想问下什么标准是不影响通行?不影响过人是一个主观判断,你可能觉得留够了空间,但是这个足够的标准谁来定?是摆摊的还是行人又或者是城管?学校门口本事就是在上下学时间段人流量比较大的地方会不影响通行吗?为什么城管执法不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不依法依的是城管的话语权?他说能摆就能摆?说不能摆就不能摆?我和这位城管负责人也沟通多次未果,只能继续反映,我就想知道城管执法是根据管理条例来还是根据城管自己来!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答复时间:2025-11-26 17:30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由于行政体制管理职权划分的原因,该问题请向凤台县人民政府直接反映。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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