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城管局关于印发《市城管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县区城管局(大队),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市城管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2月22日
市城管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市关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和要求,根据《淮南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消减事故风险,着力消除由于事故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各类事故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省安委会105条、市安委会115条、市城管局43条具体举措,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推动各类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努力推进城市管理领域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市城管系统和生产经营企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各类安全风险、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重点领域健全完善全链条排查整治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消除本年度及之前排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全面遏制各类安全事故隐患,2026年底前形成安全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确保全市城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行动。
1.常态化推进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结合阶段性重点任务、重点领域专项治理、重点时段防范措施落实等,每季度组织在系统内开展一次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强化全过程督促指导,着力帮助找准安全生产领域源头性、根本性问题。(责任单位: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区城管环卫部门、各相关企业)
2.压实监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按照《淮南市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实施意见》要求,各县区城管环卫部门、局属各单位落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强化监管执法,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区城管环卫部门)
3.压实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紧盯生产经营企业责任落实,做到: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部署开展本企业各类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每季度至少带队对本单位各类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1次检查、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组织对有限空间作业开展排查整治;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各县区城管环卫部门、各相关企业)
(二)开展各类事故隐患研判标准提升行动。
4.结合城市管理各领域实际,总结各类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围绕事故隐患研判标准,在系统内推广、学习、使用,形成城市管理领域学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局安办、局属各单位、各县区城管环卫部门)
(三)开展重点领域事故隐患排查专项行动。
5.加强对规范摊群点和全市城区的各类户外广告、门头招牌、道路指示牌等安全隐患排查。督促各产权或经营单位对所属设施定期全面检查,严格落实安全自查工作,对残缺、破损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及时进行整修加固或予以拆除。督促摊群点规范使用水、电、煤气、液化气,更换老旧电线、插座,摊点使用耐火材料建设,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责任单位: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局督查大队、各县区城管局)
6.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配合消防救援机构督促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户外广告牌、灯箱等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及时予以拆除。违规搭建的临时建筑,占用防火间距、疏散通道的必须拆除,对不符合防火标准规范要求的进行拆除。(责任单位:局督查大队、各县区城管局)
7.加强处对绿化苗木倾倒、坠枝和孔李淮河大桥、平圩淮河大桥、洞山隧道、苏果人行天桥等责权管理范围内的17个桥隧设施、路灯、栏杆、桥面附属设施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反馈给隐患所属产权单位并跟踪整改结果。(责任单位:市政园林管理处)
8.加强对正在使用的各类环卫车辆、中转站、公共厕所主体结构、设施设备运营安全隐患排查,确保设施设备无开焊变形、无锈蚀漏油现象,电器控制、制动系统要确保安全可靠,灵敏有效,设备、设施完好。(责任单位:市环卫处、各县区环卫处)
9.加强对垃圾填埋场、焚烧厂日常监管,开展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安全隐患排查,对填埋库区沼气倒排管畅通、渗滤液站供电使用管理情况、锅炉房、垃圾行吊、烟气净化系统、冷却塔、锅炉助燃煤料堆放点、垃圾池内沼气排放、垃圾渗滤液处理等逐一排查。按规定在醒目处配足消防器材,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按规定储存并在明显部位设置禁烟禁火等警示标识,并由安排专业人员管理。(责任单位:市环卫处、各生活垃圾处置企业)
10.加强弃土场、渣土受纳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依法取缔非法渣土场。督促责任方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按规定对受土场地的表面水平位移、深层水平位移、堆积体沉降、堆积体内水位等项目开展监测,及时判断安全状态。加强项目日常安全巡查,严禁人员及车辆随意进入堆放现场。(责任单位:局机动大队)
(四)开展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11.因地制宜建立城市管理领域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强化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健全完善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各类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各县区城管环卫部门)
12.完善督办制度,建立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确保各类隐患闭环整改到位。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按照《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淮南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等,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各县区城管环卫部门)
13.完善企业自查上报、督查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各类事故隐患汇总统计,督导城市管理领域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到位。及时通知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清单制管理,推动事故隐患逐条整改销号。(责任单位:局安办、局属各单位、各县区城管环卫部门)
(五)开展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4.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各相关企业)
15.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责任单位:各相关企业)
(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6.学习先进安全管理体系经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制度,积极推动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各相关企业)
(七)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17.加大《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宣传,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完善保密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发现生产经营企业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各县区城管环卫部门、各相关企业)
18.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聚焦各类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持续提高执法效能。(责任单位:局安办、局政策法规科、局属各单位、各县区城管环卫部门)
(八)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19.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敲门行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摊群点、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各县区城管环卫部门)
三、时间安排
从2024年2月至2026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2月至4月)。印发《市城管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部署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局属各单位、各县区城管环卫部门要分别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年5月至2025年12月)。局属各单位、各县区城管环卫部门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八大行动”,对本监管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工作台账,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成效突显。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9月)。动态更新事故隐患数据,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研判、择优推进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0月至12月)。认真总结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成果经验,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原因,健全完善防范措施,形成可复制的制度成果,在全市城管环卫系统范围内推广运用。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各县区城管局、局属各单位、各相关企业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各县区城管局、局属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突出各类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各单位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细化方案措施,强化督促指导。按照城市管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科学确定工作目标,各单位要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优化防范措施,把专项整治抓出成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开展随机督导。
(三)强化典型引导,严肃问效问责。加强对城市管理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各类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坚决问责。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附件:市城管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市城管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宫传敏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田士坤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 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 勇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永胜 局党组成员、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
王保敏 局二级调研员
袁兴奋 局四级调研员、局办公室主任
成 员:赵 辉 局四级调研员
汪长勇 市市政园林管理处主任
李 波 局环卫市政园林管理科科长
江宏安 局行政审批服务科科长
高 勇 局财务装备科科长
刘 伟 局宣传教育科科长
胡 立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鲍婷婷 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许雪玲 局组织人事科副科长
郭明韬 局执法监察科副科长
黄 猛 局办公室副主任
金 浩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副主任
徐 辉 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督察大队大队长
张丙祥 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机动大队
(渣土管理大队)大队长
李多喜 经开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陈 云 高新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石阳玲 寿县城管局局长
杨红雨 凤台县城管局局长
沈树辉 大通区城管局局长
李玉虎 田家庵区城管局党委书记、大队长
刘世海 谢家集区城管局局长
朱开洋 八公山区城管局局长
韩前进 潘集区城管局局长
朱咸富 毛集实验区城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田士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波、徐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如遇工作调整,由继任者履行成员职责,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