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2-10 14:45信息来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2020年11月11日,淮南市政府印发了《淮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在我市应对重污染天气,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推动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对全市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对提出新要求,要求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我局根据市级应急预案的总体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有关工作的通知》《淮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部门责任清单,制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为建立健全全市城市管理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进一步提高预防、预警、应对能力,及时、科学、有效地控制、降低或消除重污染天气造成的不利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总体考虑是要发挥应急预案指导性和实操性,为城管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具体预防和应急工作提供具体依据。进一步突出城管领域重污染天气应对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满足了新形势下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需要,确保政策有效衔接,保证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持续依法依规开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根据市局党组工作部署安排,由局环卫市政园林管理科牵头此项工作,科室按照市级总体预案确定的主要任务、工作重点和职责分工研判分析全市城管领域重污染天气防范工作实际,对原《淮南市城管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修改,起草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先后征求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区城管部门意见,汇总反馈意见修改完善,经局领导审批和合法性审查,最终形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

四、工作目标:在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下,分级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或解除。采取更高标准、更加具体的应对措施,确保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贯彻执行,同时做好日常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管辖行业对空气质量的污染,进而降低污染浓度。

五、主要内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包括五部分。

第一部分为工作目的。包括编制目的、依据、预案体系等内容。

第二部分为组织领导。包括领导机构、成员单位的构成及其职责。

第三部分为目标任务。包括编制预案的主要目标和工作要求。

第四部门为责任分工。包括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区城管局的任务分工。明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分级,预警的发布、调整和解除程序,包括响应分级、响应启动、响应措施要求,明确了基本管理要求、确定了不同预警等级应采取具体工作措施,以及响应措施的监督和终止。

第五部分为工作要求。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区城管局一是高度重视、落实到位,二是宣传发动、社会动员,三是责任到位、措施得当。

六、创新举措:一是通过细化职责分工,明确科室、局属单位、各区城管部门工作职责,采取统一领导、科学预警,保障城市管理领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二是细化预警分级和响应措施,完善差异化应急管控措施,保障各单位及时响应、行动有效。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各单位明确一名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联络人,稳步推进各项应急工作;二是强化信息化管理方式,利用数字城管快速有效部署安排,及时科学有效处置各类应急情况;三是加大资金投入,通过定期开展应急队伍的培训演练、采购和更换应急装备和物资,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八、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构: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解读科室:环卫市政园林管理科

解读人:李亮

联系方式:0554-6659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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