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问答】《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市城管局结合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领域夏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市城管局专题印发了通知,为更好地宣传阐述文件政策,现请局执法监察科负责人就有关政策以简明问答方式进行解读。
1.制定本政策有什么背景意义和总体考虑?
进入夏季,狂风暴雨、露天餐饮、垃圾杂物、秸秆焚烧等不文明现象、违章行为多发易发,成为影响营商环境和城市环境的重要因素,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根据省、市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及省住建厅、市政府对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一改两为”,全面推进全市城管系统大气污染防治监管工作,持续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水平。
2.本项政策要达到什么样的工作目标?
积极引导企业单位和群众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绿色转型。加强城市道路扬尘、建筑施工扬尘、物料堆放扬尘治理,切实落实扬尘防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切实维护空气环境质量。
3.大气污染防治主要任务内容有哪些?
一是综合治理扬尘污染。持续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沿街店铺门面装修及建(构)筑物拆除扬尘污染防治、城市道路和公共广场范围内煤炭矸石及散状物料堆放等几方面的日常检查和执法管理。
二是整治餐饮油烟污染。开展商住楼、摊群点和流动摊点餐饮油烟整治巩固提升行动,检查督促油烟净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定期清洗维护,依法查处处罚群众反映强烈、屡次违规排放油烟等污染行为。
三是专项整治恶臭异味。排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恶臭异味扰民问题,加强生活垃圾封闭化收集转运,严防垃圾及渗滤液冒装撒漏,减少群众投诉举报。
四是普及推广新能源车。新增或更新城管系统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环卫车辆等使用新能源汽车,积极推进城区渣土运输车辆新能源化,减少车辆排放污染。
五是治理城区露天焚烧。加强日常巡查,查处取缔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杂物等污染大气行为,取缔城区禁燃区摊群点和占道经营小煤炉,协助做好全市秸秆禁烧工作。
4.完成这些目标任务,有哪些保障措施?
一是做好职责分工。局执法监察科负责统筹,局政策法规科、宣传教育科做好政策指导和宣传引导,市环卫处、机动大队、督察大队等作为单项治理工作牵头单位,推动快速联动、集中攻坚、督促检查、督察督办。各县区城管、环卫等部门落实属地责任,建立“网格化”管理模式,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二是加强工作联动。将此次工作与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三整治一保障”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城管、环卫内部联动沟通配合,做好与辖区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等同级部门协调配合,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同时,做好与市、县(区)对接、上下联动,对上级交办问题及时查处、一抓到底。
三是强化奖惩激励。加强对各单位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评价考核,建立奖惩机制,激发干劲,鞭策后进。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对不认真履职、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按规定问责。
5.政策咨询渠道有哪些?
解读机构:淮南市城市管理局
解读科室:执法监察科
解读人:胡建
联系方式:6659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