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1月份我市数字城管系统考评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12-21 16:58   作者:督察大队    来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管局)   阅读:   字号大小:   

    11月份,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区(管委会)及各相关责任部门(单位)紧紧围绕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目标,切实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全面履行城市管理职责,营造了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市容环境。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系统运行主要情况
(一)基本情况。

    11月份,市数字城管系统通过系统平台向高新区(山南新区)管委会、田家庵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等29家责任单位和专业部门派遣案件13513件(含计入下月案件和部分延期案件)。本月,应结案数12544件,结案数12353件,结案率98.48%。
(二)案件分类。

    受理的各类案件中按事、部件分,事件类案件12064件,部件类案件1449件。在受理的事件类案件中,市容环境类6352件,街面秩序类2540件,宣传广告类1844件,施工管理类1149件,突发事件类87件,其他事件类92件。其中,市容环境类和街面秩序类案件为多发案件。在受理的部件类案件中,公用设施类404件,园林绿化设施类394件,交通设施类402件,市容环境设施类247件,其他设施类2件。其中,公用设施类和交通设施类案件为多发案件。
(三)高发分析。

    11月份,事、部件问题发生数量排列前10位的是:暴露垃圾、无照经营游商、乱堆物堆料、道路破损、道路不洁、绿地脏乱、户外广告破损、非法小广告、非机动车乱停放、店外经营。暴露垃圾类案件位居第一,上报案件数共1512件,立案数1459件,结案数1384件,结案率94.86%。无照经营游商类案件位居第二,上报案件数共1512件,立案数1349件,结案数1296件,结案率96.07%。乱堆物堆料类案件位居第三,上报案件数共1431件,立案数1327件,结案数1289件,结案率97.13%。
(四)高发地段(区域)
1、田家庵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6个路段(舜耕路、朝阳路、洞山路、国庆路、龙湖路、淮河大道)共计采集1670条,占田家庵区总案件的32.45%。
2、大通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4个路段(洞山路、国庆路、民主路、田大路)共计采集927条,占大通区总案件的55.48%。
3、谢家集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4个路段(洞山西路、卧龙山路、蔡新路、二通道)共计采集1165条,占谢家集区总案件的49.39%。
4、八公山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2个路段(蔡新路、二通道)共计采集369条,占八公山区总案件的24.58%。
5、经济技术开发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3个路段(国庆路、朝阳东路、田大路)共计采集424条,占经开区总案件的47.75%。
6、高新区(山南新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6个路段(青桐大道、淝水大道、和风街、淮河大道、润水路、民裕街)共计采集614条,占高新区总案件的47.45%。
二、案件办理情况
(一)日常派遣案件办理情况。

    11月份,市城管办、各县区(管委会)和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工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具体表现在:一是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大力开展辖区市容综合整治工作。本月,田家庵区政府持续薄弱时段市容管理和早夜市专项整治,取
缔主次干道违规占道、出店经营1220余处,清除“三乱”小广告450余处,处罚非机动车乱停放1640余辆。大通区政府本月取缔店外经营290余处、流动摊点320余处、店外堆放260余处,清理各类违规广告230余处。谢家集区政府取缔出店、占道经营690余处,清除“三乱”小广告170余处,规范车辆1989辆。八公山区政府取缔流动摊点350余处、店外经营110余处、乱堆放60余处,清除各类违规广告270余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开展集中整治20余次,取缔出店经营、占道经营790余处,清理“三乱”小广告260余处。高新区(山南新区)管委会常态化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取缔出店、占道经营670余处,清除“三乱”小广告580余处。寿县政府通过县级数字城管系统平台向相关责任单位和专业部门派遣案件1831件,其中,应结案数1813件,结案数1646件,结案率90.79%。凤台县政府通过县级数字城管系统平台向相关责任单位和专业部门派遣案件2022件,其中,应结案数2022件,结案数1997件,结案率98.76%。潘集区政府取缔各类违规占道经营120余处,清理乱堆放杂物40余处,清除“三乱”小广告530余处。毛集实验区管委会取缔主次干道违规占道、出店经营890余处,清除杂物170余处,清除“三乱”小广告60余处。二是各涉城部门认真开展各项城市管理工作。本月,市公安局修复了学院南路、国庆东路等路段损坏的交通护栏。市交通运输局修复了舜耕西路、谢李路等路段损坏的公交站亭。市住建局维修了朝阳东路、洞山西路等路段损坏的人
行道。市林业局清理了湿地公园内的暴露垃圾。市教体局清理了民生体育馆周边的无照游商。市建发集团清理了唐山路脏污的路名牌。淮南首创水务公司修复了国庆东路等路段破损的上水井盖。淮南供电公司修复了二通道、民裕街等路段损坏的电力井盖。淮南中燃公司修复了舜耕西路、环铁路损坏的燃气井盖。移动、电信、联通、中国广电淮南分公司等通讯公司修复了国庆东路、泉山路等路段破损的网络井盖和通信交接箱。三是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得到及时处置。11月份,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共受理、转办各类投诉举报案件269件,各单位均及时进行办理,案件办理回复率100%。其中,田家庵区政府针对群众反映广场北路花市占道经营、车辆乱停放等事项,安排田家庵区城管执法局及时进行查处。田家庵区城管执法局集结执法力量,引导商贩自行前往相关市场经营,取缔占道营业类棚亭,处罚违停非机动车辆,同时加强日常巡查,保障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二)重点督办事项办理情况。

    本月,市城管办重点督办事项54件,其中51件已办结,1件未整改,2件整改不彻底。根据复查情况,我办决定对已经办结的事项不予扣分。对潘集区政府潘东新村路口新建彩钢板房未整改事项扣3分。对寿县政府跃进路雅迪电动车店外经营整改不彻底事项;谢家集区政府S102省道仁
义酒家旁堆放轮胎整改不彻底整改事项各扣1分。对上述事项,将纳入2022年12月份重点督办事项予以滚动考评。
(三)远郊县区城市管理考核情况。

    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府秘〔2015〕3号)要求,本月,市城管办对市级数字城管未覆盖的寿县、凤台县、潘集区、毛集实验区采取了机动巡查的方式开展考评,共对远郊县区开展了专项督察12次,督办事项528件,未整改事项9件。根据《淮南市远郊县区城市管理月度考评办法(试行)》(淮城办〔2016〕18号)及《各县、区(管委会)数字化城市管理月末现场考评办法(试行)》(淮城办〔2016〕35号)规定进行计分排名,对未整改事项将列入2022年12月份督办事项继续滚动考评计分。
三、存在问题和要求
(一)部分单位城市管理工作紧迫感不强。如,11月份,潘集区政府本月3件数字城管案件未按时办理,且1件重点事项案件到期未整改,导致在县区政府(管委会)排名最后;淮南供电公司本月28件数字城管
案件未按时结案回复,影响了数字城管系统运行效率。
(二)部分公共设施损坏维护不及时。如,蔡新南路古月堂北侧人行道上排水管道堵塞未及时修复;十涧湖路中建二局西侧慢车道破损未及时修补;民裕街路北与淮河大道交汇处电力井盖破损未处理等。
(三)部分路段市容管理不到位。如,谢家集区谢三村北区门前人行道上无照经营游商占道经营未及时取缔;田家庵区中英街乐百家电维修楼体外立面破损未修复;潘集区淮潘路陶圩段格林豪泰店外修车未及时取缔等。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市城管办要求各县、区(管委会)和各相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突出常态长效,积极推动居民小区环境治理、菜市场改造提升、市容市貌整治、交通秩序整治等各项城市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城市外立面、户外广告整治、“门前三包”和餐饮油烟治理,不断提升市容市貌干净整洁度,擦亮淮南城市文明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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