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2月份我市数字城管系统考评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3-20 15:18   作者:督察大队    来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管局)   阅读:   字号大小:   


    2月份,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区(管委会)及各相关责任部门(单位)紧紧围绕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目标,切实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全面履行城市管理职责,营造了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市容环境。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系统运行主要情况
(一)基本情况。

    2月份,市数字城管系统通过系统平台向高新区(山南新区)管委会、田家庵区政府和市交通局等29家责任单位和专业部门派遣案件10738件(含计入下月案件和部分延期案件)。本月,应结案数10042件,结案数9966件,结案率99.24%。
(二)案件分类。

    受理的各类案件中按事、部件分,事件类案件9167件,部件类案件1571件。在受理的事件类案件中,市容环境类4691件,宣传广告类1561件,街面秩序类1450件,施工管理类1269件,突发事件类124件,其他事件类72件。其中,市容环境类和宣传广告类案件为多发案件。在受理的部件类案件中,公用设施类503件,园林绿化设施类494件,交通设施类337件,市容环境设施类235件,其他设施类2件。其中,公用设施类和园林绿化设施类案件为多发案件。
(三)高发分析。

    2月份,事、部件问题发生数量排列前10位的是:暴露垃圾、乱堆物堆料、道路破损、无照经营游商、绿地脏乱、户外广告破损、非法小广告、道路不洁、店外经营、非机动车乱停放。暴露垃圾类案件位居第一,上报案件数共1513件,立案数1462件,结案数1402件,结案率95.9%。乱堆物堆料类案件位居第二,上报案件数共1280件,立案数1199件,结案数1126件,结案率93.91%。道路破损类案件位居第三,上报案件数共1031件,立案数978件,结案数911件,结案率93.15%。
(四)高发地段(区域)
1、田家庵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6个路段(舜耕路、朝阳路、洞山路、国庆路、龙湖路、学院路)共计采集1441条,占田家庵区总案件的31.37%。
2、大通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4个路段(洞山路、国庆路、民主路、田大路)共计采集909条,占大通区总案件的59.61%。
3、谢家集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4个路段(洞山西路、卧龙山路、蔡新路、二通道)共计采集1093条,占谢家集区总案件的46.77%。
4、八公山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2个路段(蔡新路、二通道)共计采集326条,占八公山区总案件的2451%。
5、经济开发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3个路段(国庆路、朝阳东路、田大路)共计采集381条,占经济开发区总案件的51.48%。
6、高新区(山南新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6个路段(青桐大道、淝水大道、和风街、淮河大道、润水路、民裕街)共计采集612条,占高新区总案件的27.41%。
二、案件办理情况
(一)日常派遣案件办理情况。

    2月份,市城管办、各县区(管委会)和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工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具体表现在:

    一是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大力开展辖区市容综合整治工作。本月,田家庵区政府重点加强早夜市管理,取缔、疏导占道经营、流动摊点830余处、清除路面乱堆放杂物150余处,清理“三乱”小广告480余处。大通区政府本月取缔店外经营290余处、流动摊点330余处、店外堆放270余处,清理各类违规广告220余处。谢家集区政府取缔出店、占道经营890余处,清理暴露垃圾约1.5吨,规范非机动车辆2520辆。八公山区政府取缔流动摊点90余处、店外经营120余处、乱堆放60余处,清除各类违规广告60余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开展集中整治20余次,取缔出店经营、占道经营630余处,清理“三乱”小广告220余处。高新区(山南新区)管委会围绕创城工作持续开展“每日一路”市容专项整治,取缔出店经营550余处,清除“三乱”小广告460余处,规范非机动车辆乱停放3227辆。寿县政府通过县级数字城管系统平台向相关责任单位和专业部门派遣案件2495件,其中,应结案数2310件,结案数2264件,结案率98.01%。凤台县政府通过县级数字城管系统平台向相关责任单位和专业部门派遣案件1410件,其中,应结案数1426件,结案数1410件,结案率98.88%。潘集区政府取缔各类违规占道经营460余处,清理乱堆放杂物约10吨,清除“三乱”小广告130余处。毛集实验区管委会取缔主次干道违规占道、出店经营810余处,清除杂物160余处,清理沿街晾晒75处。

    二是各涉城部门认真开展各项城市管理工作。本月,市公安局修复了国庆西路、十涧湖等路段损坏的交通标志牌。市交通运输局修复了朝阳中路、蔡新路等路段损坏的公交站亭。市住建局修补了国庆东路缺损的公共绿地。市林业局清理了南环山路周边的无照游商。市教体局清理了民生体育馆周边的暴露垃圾。市建发集团清理了龙湖路脏污的路名牌。淮南首创水务公司修复了国庆中路、淮凤路等路段破损的上水井盖。淮南供电公司修复了十涧湖路等路段损坏的电力井盖。淮南中燃公司修复了淮舜南路、民惠街损坏的燃气井盖。移动、电信、联通、中国广电淮南分公司等通讯公司修复了朝阳东路、卧龙山路等路段破损的网络井盖和通信交接箱。

    三是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得到及时处置。2月份,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共受理、转办各类投诉举报案件127件,各单位均及时进行办理,案件办理回复率100%。其中,田家庵区政府针对群众反映龙湖路商业街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事项,安排田家庵区城管执法局及时进行查处。田家庵区城管执法局立即开展非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施划停车线5000余米,满足了市民的停车需求。同时,安排巡察人员,加强对市民的宣传、劝导,推动保障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二)重点督办事项办理情况。

    本月,市城管办重点督办事项59件,其中55件已办结,1件整改不到位,3件整改不彻底。根据复查情况,我办决定对已经办结的事项不予扣分。对毛集实验区管委会安康路沿路多处摊点占道经营整改不到位事项扣2分。对大通区政府居仁村十字路口摊点占道经营整改不彻底事项,凤台县政府凤寿路金彭电动车周边占道经营、车辆乱停放整改不彻底事项,潘集区政府天柱山南路天能电池店外经营整改不彻底事项各扣1分。对上述事项,将纳入2023年3月份重点督办事项予以滚动考评。
(三)远郊县区城市管理考核情况。

    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府秘〔2015〕3号)要求,本月,市城管办对市级数字城管未覆盖的寿县、凤台县、潘集区、毛集实验区采取了机动巡查的方式开展考评,共对远郊县区开展了专项督察12次,督办事项455件,未整改事项8件。根据《淮南市远郊县区城市管理月度考评办法(试行)》(淮城办〔2016〕18号)及《各县、区(管委会)数字化城市管理月末现场考评办法(试行)》(淮城办〔2016〕35号)规定进行计分排名,对未整改事项将列入2023年3月份督办事项继续滚动考评计分。
三、存在问题和要求
(一)部分单位城市管理工作紧迫感不强。

    如,2月份,毛集实验区管委会本月3件数字城管案件未按时办理,且1件重点事项案件整改不到位,导致在县区政府(管委会)排名最后;上海铁路局淮南西站本月3件数字城管案件未按时结案,影响了数字城管系统运行效率。
(二)部分公共设施损坏维护不及时。

    如,人民北路智豪文体商行前人行道损坏未及时修复;民惠街与润水路交汇处雨水井盖破损未及时修补;淮凤路邮储银行对面上水井盖破损未处理等。
(三)部分路段市容管理不到位。

    如,田家庵区华声苑巷内女人世界出店经营未处理;大通区国庆东路衣林小镇绿化带广告缺失未处理;毛集实验区焦岗湖大道沿路乱堆放等。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市城管办要求各县、区(管委会)和各相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突出常态长效,积极推动居民小区环境治理、菜市场改造提升、市容市貌整治、交通秩序整治等各项城市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城市外立面、户外广告整治、“门前三包”和餐饮油烟治理,不断提升市容市貌干净整洁度,擦亮淮南城市文明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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