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区(管委会)及各相关责任部门(单位)紧紧围绕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目标,切实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全面履行城市管理职责,营造了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市容环境。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系统运行主要情况
(一)基本情况。5月份,市数字城管系统通过系统平台向高新区(山南新区)管委会、田家庵区政府和市交通局等29家责任单位和专业部门派遣案件12761件(含计入下月案件和部分延期案件)。本月,应结案数10952件,结案数10901件,结案率99.53%。
(二)案件分类。受理的各类案件中按事、部件分,事件
类案件10327件,部件类案件2434件。在受理的事件类案件中,市容环境类3952件,宣传广告类2321件,街面秩序类2305件,施工管理类1047件,其他事件类385件,突发事件类317件。其中,市容环境类和宣传广告类案件为多发案件。在受理的部件类案件中,公用设施类706件,园林绿化设施类653件,交通设施类662件,市容环境设施类413件。其中,公用设施类和交通设施类案件为多发案件。
(三)高发分析。5月份,事、部件问题发生数量排列前10位的是:乱堆物堆料、暴露垃圾、无照经营游商、道路破损、非法小广告、道路不洁、绿地脏乱、户外广告破损、店外经营、非机动车乱停放。乱堆物堆料类案件位居第一,上报案件数共1823件,立案数1342件,结案数1312件,结案率97.75%。暴露垃圾类案件位居第二,上报案件数共1715件,立案数1307件,结案数1236件,结案率94.57%。无照经营游商类案件位居第三,上报案件数共1568件,立案数1164件,结案数1090件,结案率93.64%。
(四)高发地段(区域)
1、田家庵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6个路段(舜耕路、朝阳路、洞山路、国庆路、龙湖路、学院路)共计采集1437条,占田家庵区总案件的31.87%。
2、大通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4个路段(洞山路、国庆路、民主路、田大路)共计采集1009条,占大区总案件的58.29%。
3、谢家集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4个路段(洞山西路、卧龙山路、蔡新路、二通道)共计采集1110条,占谢家集区总案件的50.41%。
4、八公山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2个路段(蔡新路、二通道)共计采集439条,占八公山区总案件的24.93%。
5、经济开发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3个路段(国庆路、朝阳东路、田大路)共计采集393条,占经济开发区总案件的52.89%。
6、高新区(山南新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6个路段(青桐大道、淝水大道、和风街、淮河大道、润水路、民裕大街)共计采集640条,占高新区总案件的28.58%。
二、案件办理情况
(一)日常派遣案件办理情况。5月份,市城管办、各县区(管委会)和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工作决策部署,综合推进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具体表现在:一是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大力开展辖区市容综合整治工作。本月,田家庵区政府保障五一期间市容整洁,取缔流动摊点、占道经营1200余处,清理“三乱”小广告330余处,处罚违停非机动车1150余辆。大通区政府本月取缔店外经营、流动摊点460余处、店外堆放120余处,清理各类违规广告240余处。谢家集区政府取缔出店、占道经营870余处,清理暴露垃圾约3吨,清除各类违规广告130余处。八公山区政府取缔流动摊点、店外经营380余处、乱堆放杂物垃圾60余处,清除各类违规广告140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开展集中整治16次,取缔出店经营、占道经营640余处,清理“三乱”小广告210余处。高新区(山南新区)管委会常态化市容整治工作,取缔占道经营、店外经营420余处,处罚乱停放非机动车450余辆。寿县政府通过县级数字城管系统平台向相关责任单位和专业部门派遣案件2584件,其中,应结案数2569件,结案数2492件,结案率97.00%。凤台县政府通过县级数字城管系统平台向相关责任单位和专业部门派遣案件1722件,其中,应结案数1722件,结案数1719件,结案率99.83%。潘集区政府取缔各类违规占道经营240余处,清理乱堆放杂物220余处,清除“三乱”小广告360余处。毛集实验区管委会取缔主次干道违规占道、出店经营1050余处,清除杂物160余处,清理沿街晾晒80余处。二是各涉城部门认真开展各项城市管理工作。本月,市公安局修复了舜耕中路、淮河大道等路段损坏的交通护栏。市交通运输局修复了国庆东路、青桐大道等路段损坏的公交站牌。市住建局修补了洞山中路缺失的景观灯。市林业局修复了湿地公园破损的广告牌。市教体局清理了民生体育馆东侧的施工弃料。市建发集团修复了大桥南路倾倒的路名牌。淮南首创水务公司修复了民裕大街等路段破损的上水井盖。淮南供电公司修复了和悦街等路段损坏的电力井盖。淮南中燃公司修复了平山路损坏的燃气井盖。移动、电信、联通等通讯公司修复了田大路、淮河大道等路段破损的网络井盖和通信交接箱。三是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得到及时处置。5月份,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共受理、转办各类投诉举报案件226件,各单位均及时进行办理,案件办理回复率100%。其中,群众反映高新区绿城明月山南小区工地存在夜间施工扰民事项,高新区管委会安排高新区城管执法大队及时进行查处。目前,高新区城管执法大队已约谈该工地相关负责人,要求临近中高考期间,各建筑工地夜间一律不得施工。下一步,该大队将继续加大夜间工地噪音的巡查管控力度,强化对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的长效监管,全力为广大市民营造安静舒适的夜间生活环境。
(二)重点督办事项办理情况。本月,市城管办重点督办事项53件,其中53件已办结。根据复查情况,我办决定对已经办结的事项不予扣分。
(三)远郊县区城市管理考核情况。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府秘〔2015〕3号)要求,本月,市城管办对市级数字城管未覆盖的寿县、凤台县、潘集区、毛集实验区采取了机动巡查的方式开展考评,共对远郊县区开展了专项督察12次,督办事项419件,未整改事项10件。根据《淮南市远郊县区城市管理月度考评办法(试行)》(淮城办〔2016〕18号)及《各县、区(管委会)数字化城市管理月末现场考评办法(试行)》(淮城办〔2016〕35号)规定进行计分排名,对未整改事项将列入2023年6月份督办事项继续滚动考评计分。
三、存在问题和要求
(一)部分单位城市管理工作紧迫感不强。如,5月份,毛集实验区管委会本月3件超期未结案,导致在县区政府(管委会)排名最后;东华实业集团本月11件数字城管案件未按时办结,影响了数字城管系统运行效率。
(二)部分公共设施损坏维护不及时。如,九大路东方肿瘤医院东侧交通标志牌破损未及时修复;平山路红馆KTV门前人行道破损未及时修复;春申街教堂北侧燃气标志损坏未及时修复等。
(三)部分路段市容管理不到位。如,田家庵区洞山西路开景公学南侧暴露垃圾未及时处理;谢家集区十涧湖路谢二矿公交站西侧有破损户外广告未及时清除;寿县寿春路雅迪电动车店外修车未及时处理等。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市城管办要求各县、区(管委会)和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危机感,认真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增强责任担当,优化机制、长治长效,着眼人民城市,聚焦功能品质,做好顶层设计,完善城市管理制度体系,激活城市治理动力源泉,努力实现城市面貌整体提升,奋力谱写社会文明崭新篇章谱,着力提升市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