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区(管委会)及各相关责任部门(单位)紧紧围绕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目标,切实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全面履行城市管理职责,营造了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市容环境。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系统运行主要情况
(一)基本情况。
10月份,市数字城管系统通过系统平台向高新区(山南新区)管委会、田家庵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等28家责任单位和专业部门派遣案件12966件(含计入下月案件和部分延期案件)。本月,应结案数12652件,结案数12534件,结案率99.07%。
(二)案件分类。
受理的各类案件中按事、部件分,事件类案件10558件,部件类案件2408件。在受理的事件类案件中,市容环境类4306件,街面秩序类2938件,宣传广告类1686件,施工管理类1085件,其他事件类399件,突发事件类144件。其中,市容环境类和街面秩序类案件为多发案件。在受理的部件类案件中,公用设施类1295件,市容环境设施类407件,道路交通设施类356件,园林绿化设施类350件。其中,公用设施和市容环境设施类案件为多发案件。
(三)高发分析。
10月份,事、部件问题发生数量排列前10位的是:无照经营游商、暴露垃圾、通信交接箱、乱堆物堆料、非法小广告、绿地脏乱、道路不洁、道路破损、非机动车乱停放、户外广告破损。无照经营游商类案件位居第一,上报案件数共1399件,立案数1382件,结案数1344件,结案率97.25%。暴露垃圾类案件位居第二,上报案件数共1299件,立案数1264件,结案数1207件,结案率95.49%。通信交接箱类案件位居第三,上报案件数共1264件,立案数1244件,结案数1185件,结案率95.25%。
(四)高发地段(区域)
1、田家庵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6个路段(舜耕路、朝阳路、洞山路、国庆路、龙湖路、学院路)共计采集2317条,占田家庵区总案件的34.57%。
2、大通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4个路段(洞山路、国庆路、民主路、田大路)共计采集1278条,占大通区总案件的65.10%。
3、谢家集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4个路段(洞山西路、卧龙山路、蔡新路、春申大街(二通道))共计采集1490条,占谢家集区总案件的55.23%。
4、八公山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2个路段(蔡新路、二通道)共计采集534条,占八公山区总案件的45.39%。
5、经济开发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3个路段(国庆路、朝阳东路、田大路)共计采集534条,占经济开发区总案件的60.54%。
6、高新区(山南新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6个路段(青桐大道、淝水大道、和风街、淮河大道、润水路、民裕街)共计采集858条,占高新区总案件的56.29%。
二、案件办理情况
(一)日常派遣案件办理情况。
10月份,市城管办、各县区(管委会)和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工作决策部署,综合推进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具体表现在:一是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大力开展辖区市容综合整治工作。本月,田家庵区政府持续开展出店、占道经营、占道修车洗车、校园周边及菜
市场周边环境等专项整治,取缔了占道露水早市、流动摊点810余处,清理店外堆放1200余处,非机动车锁车处罚830余辆。大通区政府本月取缔店外经营、流动摊点360余处、店外堆放80余处,清理各类违规广告160余处。谢家集区政府取缔出店、占道经营1500余处,清理各类垃圾约1.5吨,清除各类违规广告180余处。八公山区政府取缔流动摊点、店外经营240余处,乱堆放垃圾杂物30余处,清除各类违规广告60余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开展集中整治18次,取缔出店经营、占道经营520余处,清理“三乱”小广告130余处。高新区(山南新区)管委会继续做好创城迎检和“每日一路”专项整治工作,取缔占道经营、店外经营480余处,处罚乱停放非机动车150余辆。寿县政府通过县级数字城管系统平台向相关责任单位和
专业部门派遣案件1879件,其中,应结案数1780件,结案数1779件,结案率99.94%。凤台县政府通过县级数字城管系统平台向相关责任单位和专业部门派遣案件1468件,其中,应结案数1468件,结案数1461件,结案率99.52%。潘集区政府取缔各类违规占道经营420余处,规范车辆1670余辆,清除“三乱”小广告110余处。毛集实验区管委会取缔主次干道违规占道、出店经营530余处,清除杂物60余处,清理沿街晾晒50余处。二是各涉城部门认真开展各项城市管理工作。本月,市公安局修复了田大南路、民惠街等路段损坏的交通护栏。市交通运输局修复了舜耕中路、卧龙山路等路段破损的公交站亭。市住建局清除了洞山西路绿化带内的枯树,补植了西支一路安理大小区周边绿化带。市林业局修复了北环山路破损的景观灯。市教体局清理了民生体育馆内的暴露垃圾。市建发集团清理了中煤新集西门的暴露垃圾。淮南首创水务公司修复了电厂路、纬六路等路段破裂的供水管道。淮南供电公司修复了洞山西路等路段损坏的电力井盖。淮南中燃公司修复了洞林场路人行道损坏的燃气井盖。移动、电信、联通等通讯公司修复了朝阳东路、蔡新南路等路段破损的网络井盖和通信立杆。三是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得到及时处置。10月份,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共受理、转办各类投诉举报案件154件,各单位均及时进行办理,案件办理回复率100%。其中,群众反映高新区香樟苑四期违规设置门头牌匾事项,高新区管委会安排辖区城管执法大队及时进行查处,经过现场实地勘察,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目前,该处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门头招牌实施了统一拆除。
(二)重点督办事项办理情况。
本月,市城管办重点督办事项56件,其中54件已办结,1件未整改,1件整改不彻底。根据复查情况,我办决定对已经办结的事项不予扣分。对大通区洛九路九龙岗段靖靖便利店旁多处搭棚店外经营未整改扣3分,对谢家集区蔡新南路祺伟便利店店外经营整改不彻底扣1分。对上述事项,将纳入2023年11月份重点督办事项予以滚动考评。
(三)远郊县区城市管理考核情况。
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府秘〔2015〕3号)要求,本月,市城管办对市级数字城管未覆盖的寿县、凤台县、潘集区、毛集实验区采取了机动巡查的方式开展考评,共对远郊县区开展了专项督察12次,督办事项487件,未整改事项9件。根据《淮南市远郊县区城市管理月度考评办法(试行)》(淮城办〔2016〕18号)及《各县、区(管委会)数字化城市管理月末现场考评办法(试行)》(淮城办〔2016〕35号)规定进行计分排名,对未整改事项将列入2023年11月份督办事项继续滚动考评计分。
三、存在问题和要求
(一)部分单位城市管理工作紧迫感不强。
如,10月份,大通区政府本月17件数字城管案件未及时办理结案,且1件重点事项未整改,导致在县区政府(管委会)排名最后;淮南建发集团本月7件数字城管案件未按时办结,影响了数字城管系统运行效率。
(二)部分公共设施损坏维护不及时。
如,淮舜北路路东饸饹面门前人行道上交通信号控制机锈蚀未及时修复;十涧湖西路鞍轮轮胎南侧慢车道破损未及时修复;龙湖路南吴眼镜门前配电箱围栏破损未修复等。
(三)部分路段市容管理不到位。
如,田家庵区北环山路242号景观灯西北侧户外广告破损未及时清除;大通区国庆东路路北弘安驾校店面招牌破损未及时清除;毛集实验区焦岗湖大道梁允策商店店外堆放未及时清理等。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市城管办要求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各相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持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针对重点难点,加大整治力度,补齐短板,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持续加压奋进,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创建文明城市各项工作任务,全力提升城市的文明程度、文化品位,不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