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1月份我市数字城管系统
考评情况的通报
11月份,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区(管委会)及各相关责任部门(单位)紧紧围绕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目标,切实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全面履行城市管理职责,营造了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市容环境。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系统运行主要情况
(一)基本情况。11月份,市数字城管系统通过系统平台向高新区(山南新区)管委会、田家庵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等32家责任单位和专业部门派遣案件12966件(含计入下月案件和部分延期案件)。本月,应结案数12108件,结案数11904件,结案率98.32%。
(二)案件分类。受理的各类案件中按事、部件分,事件
类案件10743件,部件类案件1607件。在受理的事件类案件中,市容环境类4786件,街面秩序类2298件,宣传广告类2237件,施工管理类1236件,突发事件类145件,其他事件类41件。其中,市容环境类和街面秩序类案件为多发案件。在受理的部件类案件中,公用设施类479件,道路交通设施类402件,市容环境设施类375件,园林绿化设施类349件,其它设施类2件。其中,公用设施和道路交通设施类案件为多发案件。
(三)高发分析。11月份,事、部件问题发生数量排列前10位的是:乱堆物堆料、暴露垃圾、无照经营游商、户外广告破损、非法小广告、绿地脏乱、道路破损、道路不洁、非机动车乱停放、店外经营。乱堆物堆料类案件位居第一,上报案件数共1312件,立案数1266件,结案数1228件,结案率97%。暴露垃圾类案件位居第二,上报案件数共1264件,立案数1236件,结案数1217件,结案率98.46%。无照经营游商类案件位居第三,上报案件数共1097件,立案数1063件,结案数1029件,结案率96.80%。
(四)高发地段(区域)
1、田家庵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6个路段(舜耕路、朝阳路、洞山路、国庆路、龙湖路、学院路)共计采集1561条,占田家庵区总案件的34.86%。
2、大通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4个路段(洞山路、国庆路、民主路、田大路)共计采集1048条,占大通区总案件的62.27%。
3、谢家集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4个路段(洞山西路、卧龙山路、蔡新路、春申大街(二通道))共计采集1092条,占谢家集区总案件的51.22%。
4、八公山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2个路段(蔡新路、春申大街(二通道))共计采集357条,占八公山区总案件的20.97%。
5、经济开发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3个路段(国庆路、朝阳东路、田大路)共计采集349条,占经济开发区总案件的54.02%。
6、高新区(山南新区)问题多发地段主要集中在6个路段(青桐大道、淝水大道、和风街、淮河大道、润水路、民裕街)共计采集512条,占高新区总案件的25.70%。
二、案件办理情况
(一)日常派遣案件办理情况。11月份,市城管办、各县区(管委会)和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工作决策部署,综合推进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具体表现在:一是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大力开展辖区市容综合整治工作。本月,田家庵区政府继续开展出店、占道经营、校园周边及菜市场周边等专项整治,取缔了露水早市、流动摊点780余处,清理店外堆放960余处,非机动车锁车处罚510余辆。大通区政府本月取缔店外经营、流动摊点340余处、店外堆放20余处,清理各类违规广告140余处。谢家集区政府取缔出店、占道经营630余处,清理各类垃圾约2吨,清除各类违规广告140余处。八公山区政府取缔流动摊点、店外经营190余处,乱堆放垃圾杂物20余处,清除各类违规广告70余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开展集中整治15次,取缔出店经营、占道经营440余处,清理“三乱”小广告110余处。高新区(山南新区)管委会持续“每日一路”专项整治工作,取缔占道经营、店外经营450余处,处罚乱停放非机动车90余辆。寿县政府通过县级数字城管系统平台向相关责任单位和专业部门派遣案件2630件,其中,应结案数2605件,结案数2500件,结案率96%。凤台县政府通过县级数字城管系统平台向相关责任单位和专业部门派遣案件1396件,其中,应结案数1396件,结案数1389件,结案率99.5%。潘集区政府取缔各类违规占道经营220余处,规范车辆1380余辆,清除“三乱”小广告150余处。毛集实验区管委会取缔主次干道违规占道、出店经营460余处,清除杂物60余处,清理沿街晾晒40余处。二是各涉城部门认真开展各项城市管理工作。本月,市公安局修复了洞山东路、润水路等路段损坏的电子信号箱。市交通运输局修复了国庆东路、蔡新北路等路段破损的公交站亭。市住建局修复了舜耕中路和洞山中路等路段破损的人行道。市林业局修复了南环山路破损的景观灯。市教体局清除了老体育场西侧破损灯箱广告。市建发集团更新了淮河大道等路段路名牌橱窗内破损广告。淮南首创水务公司修复了国庆中路等路段破损的上水井盖。淮南供电公司修复了朝阳东路等路段锈损的配电箱。淮南中燃公司修复了湖滨中路损坏的燃气井盖。移动、电信、联通等通讯公司修复了啤酒厂路、淮河大道等路段破损的网络井盖和通信立杆。三是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得到及时处置。11月份,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共受理、转办各类投诉举报案件268件,各单位均及时进行办理,案件办理回复率100%。其中,群众反映高新区三和街道两侧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事项,高新区管委会安排辖区城管执法大队及时进行查处,执法队员坚持“宣传教育为主,整改处罚为辅”的原则,耐心向商户讲解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及时纠正了店外经营占道经营行为。下一步,该辖区大队将加强对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的巡查整治力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提升市容环境秩序,引导经营户规范文明经营。
(二)重点督办事项办理情况。本月,市城管办重点督办事项56件,其中件已51办结,3件未整改,2件整改不彻底。根据复查情况,我办决定对已经办结的事项不予扣分。对田家庵区华城路路东皖美优果门前店外经营未整改、寿县宾阳大道寿春环球港门前非机动车乱停放未整改和毛集实验区管委会中梁大街朱氏鲜果店外经营未整改各扣3分,对寿县众兴路明珠大众快修中心店外修车整改不彻底和潘集区长江东路玉环汽修店外修车整改不彻底各扣1分。对上述事项,将纳入2023年12月份重点督办事项予以滚动考评。
(三)远郊县区城市管理考核情况。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府秘〔2015〕3号)要求,本月,市城管办对市级数字城管未覆盖的寿县、凤台县、潘集区、毛集实验区采取了机动巡查的方式开展考评,共对远郊县区开展了专项督察12次,督办事项533件,未整改事项8件。根据《淮南市远郊县区城市管理月度考评办法(试行)》(淮城办〔2016〕18号)及《各县、区(管委会)数字化城市管理月末现场考评办法(试行)》(淮城办〔2016〕35号)规定进行计分排名,对未整改事项将列入2023年12月份督办事项继续滚动考评计分。
三、存在问题和要求
(一)部分单位城市管理工作紧迫感不强。如,11月份,寿县政府本月1件重点事项案件未整改,1件重点事项案件整改不彻底,导致在县区政府(管委会)排名最后;淮南西站本月35件数字城管案件未按时办结,影响了数字城管系统运行效率。
(二)部分公共设施损坏维护不及时。如,和畅街与支经四路交汇处向东绿地内配电柜箱体锈蚀未及时修复;洞山东路路南绿化带有行道树缺失未及时修复;舜耕中路火车站广场公厕北侧道路破损未修复等。
(三)部分路段市容管理不到位。如,田家庵区学院南路路西洪崖洞门前脏乱未及时清除;高新区民祥街与迎客松路交叉口向东工地围挡破损未及时清除;潘集区长江东路王楼汽修店外修车未及时处理等。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市城管办要求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各相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持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在市容环境“大排查大整治大攻坚”上加压奋进,强化精细引领,打造更优的宜居宜业环境,突出示范引领,营造更浓的共治共享氛围,聚焦影响市容环境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市民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边宣传、边排查、边整治、边巩固,凝心聚力打好2023年“收官战”,为实现2024年良好开局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