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作为,坚持服务走在审批前

发布日期:2024-07-09 15:50   作者:市政园林管理处    来源:市城市管理局   阅读:   字号大小: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市城管局工作部署,市市政园林管理处针对负责办理的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事项,通过强化部门联动、精简办理流程,积极推动审批服务工作流程再优化、服务质效再提升,帮助服务对象简化程序、减轻负担。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等审批事项,在安徽省政务服务系统规定的承诺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依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的相关规定,该审批事项办理需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经市自规局批准的规划方案及施工平面图、住建部门、交管部门、相关管线单位等前置审核意见。

目前,安徽省政务服务系统在该审批事项的具体办理过程中,仅设置有市城管部门的审批操作,涉及其它部门的前置审核工作都未进入系统。因此,企业申报办理该项审批需要分别前往市住建、市公安交管、电力、燃气等部门报审材料征求前置审核意见,再上传至审批办理系统,导致企业申报办理的周期较长。

为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市城管部门主动创新工作方法,坚持服务走在审批前,优化信息共享审核机制,由市市政园林管理处积极与市住建、市公安交管、电力、燃气等部门强化沟通协调配合,于近期借助“皖政通”平台组建了信息共享工作群。由申报企业向信息共享工作群提供经市自规局批准的规划方案(新建、改建)及施工平面图、顶管专项施工方案、燃气保护方案及施工现场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协议、供电设施保护方案等相关资料后,市住建、交管、电力、燃气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出具审查意见。市市政园林管理处将各部门的审查意见反馈给申报企业,作为审批前置条件并办理线上审批。通过上述措施,让服务对象“少跑腿”、信息数据“多跑路”,缩短了企业办事流程和办理时效,推动了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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