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省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跟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执行不到位。《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启动Ⅲ级以上响应时,应停止渣土运输作业。淮南市城市管理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不力。督察组调阅淮南市渣土车监控平台数据显示,在2025年1月2日—6日、1月17日—24日两次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期间,分别有134辆、154辆渣土车有行驶轨迹。淮南市城市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表示上述渣土车只进行矸石运输等工作,未开展渣土运输作业。督察组进一步抽查核实发现,其中部分渣土车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期间为洞山中学二部项目运输渣土。此外,淮南市城市管理部门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期间仍为兴顺商贸公司、贝乐运输公司总计62辆渣土车出具渣土运输准运证,且有38辆渣土车未纳入监控平台。
二、整改实施主体
市城管局。
三、重点措施
1.依法依规查处违规运输渣土问题,强化渣土运输准运与大气环保、交警联审联动管控机制,信息共享,确保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期间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到位。(整改实施主体:市城管局)
2.严格准运证审批管理。完善并升级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监控平台,实现所有备案运输车辆100%纳入平台在线监管,数据实时、准确传输。针对督察发现的“38辆渣土车未纳入监控平台”问题,确保于2025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信息补录并接入平台监管。(整改实施主体:市城管局)
3.2026年强化部门联动与执法监督,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与联合执法检查长效机制,利用监控平台数据+现场抽查方式,严厉打击违规运输行为。加强关于新能源车推广政策的宣传引导,倡导并鼓励渣土运输企业有序更新使用新能源车辆。(整改实施主体:市城管局)
四、目标任务
渣土车管控到位,违规运输渣土问题查处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6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经核查,相关单位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整改措施:
1、强化联审联动机制。已建立与市大气环保、交警部门的联动工作机制,完善渣土运输准运联审联批制度,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停止渣土运输准运审批。
2、实现监控平台全覆盖。已完善并升级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监控平台,针对督察发现的“38辆渣土车未纳入监控平台”问题,已于2025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信息补录并接入平台监管。目前,全市所有备案渣土运输车辆(含兴顺商贸公司、贝乐运输公司共计62辆)已100%接入监控平台,实现实时在线监管。
3、加强执法监督。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执法和联合检查长效机制,采取“监控平台数据+现场抽查”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对督察指出的为洞山中学二部项目运输渣土等违规行为已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4、推动新能源车辆更新。按照市新能源车推广政策,加强宣传引导,倡导并鼓励渣土运输企业有序更新使用新能源车辆。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6月5日,共10个工作日)向淮南市城管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4-5358358
电子邮箱:hncgjbgs@163.com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