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11:25信息来源:市城市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此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淮南市城市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cgj.huainan.gov.cn/)信息公开栏目“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南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中路财经大厦9楼,电话:0554-6650801,邮编:23200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城管局全面贯彻落实《淮南市2024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主动公开决策、执行、结果、管理和服务等政府信息,深化政策解读回应,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主动公开。一是加强决策公开。认真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通过座谈会、专家论证、向县区政府、市直部门,及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重大决策预公开4条。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设置专栏发布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政策文件13条、规划计划7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7条、招标采购45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21条。三是深化政策发布解读。提高政策发布质量,确保要素完整。发布上级政策解读6部、负责人解读解读4部、部门解读产品2部。四是优化管理和服务公开。及时公开本级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意见信息,认真落实“双公示”制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五是贯彻落实专项行动。强化乡村振兴、应急管理、固体废弃物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等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市城管局共收依申请公开6件,均为网页申请。目前已办结6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已主动公开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件,经检索没有所申请的公开信息2件。申请内容涉及建筑垃圾审批情况、部门财政预算等信息。本年度未发生行政诉讼和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信息发布流程,严格规范信息发布内容,保证政务信息公开的广度,实现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同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要求,通过技术手段,定期开展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对涉及的错敏词、错链、泄露个人隐私等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和清理。按照立改废要求及时动态调整规范性文件,本年度无新增和废止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5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通过局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方式依法依规及时更新栏目信息。健全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加强日常运行监测和值班值守,确保网站安全平稳运行。同时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在市城管局微信公众号、微博及时更新相关政策规定、领导活动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立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做好任务分工,强调信息公开的重要性。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培训和学习的频次。本年度参加省市或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共计6次。三是强化责任追究。本年度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失职失责而发生的责任追究事件。四是社会评议情况。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6.9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内部协作配合不够,存在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类型单一,与群众联系程度不高。

改进情况:一是强化公开意识组织局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规定,压实公开责任,提高各板块领域负责人员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丰富信息公开的种类,尤其是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民生类信息要多搜集、多发布。并且同步局公众号、微博号中相关信息,重点关注行政审批、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分类以及乡村振兴等领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淮南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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